澳门皇冠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教学优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创建者:时间:2024-12-02浏览次数:10

  



各学院(系)、机关部(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表彰在本科教学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引导澳门皇冠的教师积极投入和研究教学工作,进一步提高本科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泉州师范学院本科教学优秀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人数

2023-2024学年本科教学优秀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等四个级别。总评选人数30人左右,其中特等奖不超过2人,一等奖不超过5人,择优评选。

二、评选对象及条件

1.本科教学优秀奖评选对象为泉州师范学院在职在岗专任教师。

2.本科教学优秀奖的评选条件详见《泉州师范学院本科教学优秀奖评选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评选办法,详见附件1)。

三、工作安排

1.符合条件的专任教师填写优秀奖申报表并将以下材料一式1份提交至所在学院,材料包括:(1)泉州师范学院本科教学优秀奖申报表(要求双面打印),学院审核并签字;(2)从教务管理系统打印的申报者本人2023-2024学年本科生课表,如为多人合上课程,申报者需在课表空白处注明本人承担课时,打印的课表需经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3)申报表中提及的获奖证书、出版教材及发表论文等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支撑材料无须提供纸质版)。

2.学院在认真审核材料真实性和对照评审条件的基础上,明确推荐意见,于129日前将申报表、汇总表(纸质盖章版)报送教务处教学科,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含申报表、汇总表、支撑材料)发至邮箱409487091@qq.com。

3.符合“评选办法”中第十条“教学领域取得突出成果”中所列举的项目不能重复使用。支撑材料已参评往届本科教学优秀奖并获奖的不能再次使用。

4.教务处将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凡不按要求填写者或申报材料不全者一律不予受理,不进入专家评审范围。

5.文件中所涉及的项目、奖励等数据,除特别说明外,起止时间为20219月1日-20248月31日。

 

附件:

1.澳门皇冠印发《泉州师范学院本科教学优秀奖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泉师教〔2017〕25号)

2.泉州师范学院20232024学年本科教学优秀奖评选申报表

3.泉州师范学院20232024学年本科教学优秀奖申报汇总

 

 

 

             教务处

              2024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