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皇冠开展2021年春季期初校园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机关各部(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教育厅澳门皇冠做好2021年春季开学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闽教安〔2021〕2号),《泉州市教育局澳门皇冠开展2021年春季期初工作调研的通知》(泉教办〔2021〕6号),《澳门皇冠做好寒假前后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闽教体〔2021〕1号)、《澳门皇冠印发<2020-2021学年高校寒假放假和春季开学疫情防控评估导则>的通知》(闽教体〔2021〕4号)等文件精神,及时排查化解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安全,现就开展2021年春季期初校园安全大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和范围
检查时间从2021年3月17日(星期三)至2021年3月19日(星期五),检查范围为主校区、南安校区,按各组工作实际分组开展检查。
二、检查人员及检查内容
(一)校园公共区域及周边安全检查组
1.带队校领导:屈广清校长。
2.检查人员:资产处、资产经营公司、保卫处(负责部门)、后渚边防派出所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3.检查内容:主校区博雅湖、学生宿舍C区大门对面电动车充电点、柯厝村侧门、新华都超市、校大门、南侧门等重点区域及校园周边的消防安全(消防设备、器材定期检查记录,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等情况)、治安(是否严格实行校园相对封闭管理,把好校门关,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门,有无严格落实进入校门核验身份、登记、测温、查验八闽健康码等制度。交通(校门口有无保安引导,校门口及校内主要干道是否设置减速带、警示标志,对师生车辆是否进行统一管理和停放,是否设置车辆限速15标志)、疫情防控期间人员及车辆进出管控等安全情况。
(二)学生宿舍安全检查组
1.带队校领导:陈晓风副书记。
2.检查人员:学工部(负责部门)、相关学院党委书记、学工办负责人,学生宿舍管理中心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3.检查内容:主校区学生宿舍用电安全(是否存在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现象、私拉乱接电线及电源插座等现象)、应急疏散通道是否畅通、门窗扶手护栏等是否牢固,有无尖锐物体凸起等,校舍、围墙等建筑物墙体是否牢固,有无瓷砖脱落,周边有无山体滑坡塌方等隐患,电动车是否有违规停放和充电、财产安全等情况。
(三)后勤安全检查组
1.带队校领导:陈亚兵副校长;
2.检查人员:后勤处(负责部门)、基建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3.检查内容:主校区食品与卫生安全(食堂卫生是否清理、餐具、炊具是否消毒,有无食品留样,食堂从业人员有无健康证和定期检查体检,个人卫生是否整洁干净,超市食品是否存在“三无”产品和变质霉烂产品)、校内饮用水源和桶装水是否符合饮用标准,在建工地安全、校舍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情况。
(四)教室及实验实训场所安全检查组
1.带队校领导:杨晓翔副校长;
2.检查人员:教务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部门)、科研处各学院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3.检查内容:主校区教室、实验室、实训场所、体育场馆等安全制度及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安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实验设备使用、危化品储存和废品废液处置等安全情况。
(五)南安校区安全检查组
1.检查人员:南安校区管委会(负责部门)、应科(航海)学院、南安校区保卫科及相关人员;
2.检查内容:南安校区学生宿舍、食堂、超市、教室、实验室等安全情况。
三、具体要求
1.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扎实开展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切实消除学校重大安全隐患,落实《泉州市教育局澳门皇冠开展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回头看”的通知》(泉教安〔2021〕1号)和2021年第一季度学校安全工作会议要求,全面、深入、细致排查校园安全隐患。
2.要坚决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
3.各检查组的检查时间、人员由负责部门负责人确定和召集并请示分管校领导。请各检查组确定一名联络员(于3月16日上午下班后将名单报送行政楼203校安办),具体负责本次安全大检查联络工作。
4. 各检查组要仔细检查、详细记录,提出整改措施,落实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整改情况报各检查组汇总。请各检查组于3月23日(星期二)将《泉州师范学院2021年春季期初校园安全大检查情况反馈表》报送校安办(行政楼203),整改时限内整改完毕的项目另行报校安办。
5.鲤城校区参照执行。
校安办联系人:洪国祥,联系电话:15959268897。
附件:泉州师范学院2021年春季期初校园安全大检查情况反馈表
泉州师范学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11日
附件
泉州师范学院2021年春季期初校园安全大检查情况反馈表
序号 | 检查区域 (部位) | 存在问题 | 整改措施及时限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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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表格一式三份,一份各检查组负责部门存档,一份送校安办备案,一份送责任单位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