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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皇冠举办2018年度化工与材料学院本科教学新秀奖评选的通知

文章发布日期:2018-10-27 发布者:

化工201842号


各系、实验中心:

根据学校《澳门皇冠举办2018年度泉州师范学院本科教学新秀奖评选的通知》,为表彰在本科教学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引导澳门皇冠的教师积极投入和研究教育教学工作,进一步提高本科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度化工与材料学院本科教学新秀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织

  学院成立教学竞赛领导小组及专家组,教务科负责教学竞赛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教学竞赛领导小组由院领导及系主任组成,负责组织协调工作;专家组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督导组和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副高级以上的专任教师组成,负责参赛教师授课的评审工作。

  二、竞赛对象

1、泉州师范学院在职在岗专任教师,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切实履行教师教学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学校教学制度,积极参加教研室开展的各项活动,潜心教学,关爱学生。

3、197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4、近三年内已获得省、校级教学教学竞赛奖一、二等奖的教师一般不再参选。

5、经学院研究,各系应参赛的教师名单详见附件5。

三、竞赛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注重教学基本功和实际应用能力;坚持注重教书育人;坚持程序严谨、规范。

四、比赛程序

1、提交材料时间:11月7日前;

2、竞赛时间:11月12日至11月23日;

3、参赛人员:符合条件的专任教师务必参赛。

4、学院组织选拔,择优推荐2名优胜者参加学校决赛。

五、参赛要求

1、院级教学竞赛按学院安排方案执行。

2、参赛认真填写竞赛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设计、课堂教学讲稿PPT(具体见附件4-3、4-4)等材料,汇总后交教务科备案,并作为评选的依据。

3、根据每位参赛教师得分,从高到低评选产生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奖项设定如下:

一等奖:2人,每人奖励1000元;

二等奖:4人,每人奖励800元;

三等奖:6人,每人奖励500元。

  

附件:1、澳门皇冠举办2018年度泉州师范学院本科教学新秀奖评选的通知

2、泉州师范学院本科教学新秀奖评选办法(试行)

3、泉州师范学院本科教学新秀奖竞赛实施方案

4、化工与材料学院本科教学新秀奖评选实施方案

5、化工与材料学院本科教学新秀奖评选参赛教师名单

                     泉州师院化工与材料学院

          2018年10月26日

澳门皇冠举办2018年度化工与材料学院本科教学新秀奖评选的通知 1691.zip  

     发送:各系、实验中心                                                    

抄送:教务处                                                                       

化工学院综合办公室             2018年10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