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校评建办评估建档最新要求,我处承担的评估一级指标,需要贵单位协助提供以下的数据材料,以便进行核对、梳理整档,请在8月27日前完成,希给予配合。
具体如下:
2003年、2004年本学院使用的普通教室、多功能室、琴房、画室、舞蹈厅、语音室、实验室及附属用房、计算机室、微格教室、多媒体教室、其它功能室、院系行政用房等所处的位置(楼号、房号)、座位数。
附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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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 勤 管 理 处
二OO四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