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7-06-21浏览次数:815
各二级学院:
根据《泉州师范学院公有住房管理办法(暂行)》,学校决定对部分教师居住的过渡房进行调整。请有关学院协助通知现居住金帝花园、宝洲花园过渡房的教师(详见附件名单),于6月25日、6月26日到后勤管理处管理科办理退房及选房有关手续(若本人未能前来办理,可委托他人进行选房)。若未按规定时间前来办理,学校公有住房管理领导小组视该教师自动放弃选房资格,将按《泉州师范学院公有住房管理办法(暂行)》有关规定执行。
附:6月25日退房选房名单.xls
6月26日退房选房名单.xls
泉州师范学院公有住房管理领导小组
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日
泉州师范学院后勤管理处地址:文科楼传真:22772204
电话:22919815Email:houqin@qzt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