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7-11-28浏览次数:122

  

 

 

各二级学院、机关各部门、图书馆:

根据中共泉州市委专题会议纪要《泉州师范学院建设现场办公会议纪要》(市委[2006]30号)文件精神,澳门皇冠:崇福校区的搬迁腾空工作应在今年年底前完成。

根据《泉州师范学院公有住房管理办法(暂行)》有关规定和1114院长办公会决定(在外自行租房的教职工可按教师学历分别给予货币补贴,标准为:博士生4800/年,硕士生3600/年,本科生2400/年)。请租住在崇福校区公有住房(过渡房)的教职员工于200711271215到后勤管理处管理科(行政楼409)办理退房手续,并办理自行租房货币补贴或安置。逾期未来办理的,校公有住房管理领导小组将视其为自行解决住房。

 

 

校公有住房管理领导小组

  〇〇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