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各二级学院、机关各部门、图书馆:
根据中共泉州市委专题会议纪要《泉州师范学院建设现场办公会议纪要》(市委[2006]30号)文件精神,澳门皇冠:崇福校区的搬迁腾空工作应在今年年底前完成。
根据《泉州师范学院公有住房管理办法(暂行)》有关规定和11月14日院长办公会决定(在外自行租房的教职工可按教师学历分别给予货币补贴,标准为:博士生4800元/年,硕士生3600元/年,本科生2400元/年)。请租住在崇福校区公有住房(过渡房)的教职员工于2007年11月27日至12月15日到后勤管理处管理科(行政楼409)办理退房手续,并办理自行租房货币补贴或安置。逾期未来办理的,校公有住房管理领导小组将视其为自行解决住房。
校公有住房管理领导小组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