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皇冠调整解决08年秋季学生住宿的实施意见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8-06-06浏览次数:746

澳门皇冠调整解决08年秋季学生住宿的实施意见

 

学校办学规模快速发展,08年秋季东海校区在校生将达13374人,鉴于东海校区学生公寓房源现状,住宿供需矛盾突显。为确保学校发展,缓解08年秋季学生住宿困难,经0864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现居住在东海校区B3#4#5#教职工的过渡房进行调整及解决办法。

一、动员、鼓励现居住东海校区B区过渡房的教职工自行外租或搬迁到学校统一租赁的东梅社区的2幢民房67间(每间均设卫生间)。

二、对搬迁校外的教职工,实行3年免收房租优惠,由学校统一支付,并一次性补贴搬迁费500元。

三、同意搬迁至学校统一租赁2幢民房的教职工,在学校规定时间内(2008610620)前来后勤管理处办理登记,并按登记先后顺序自主选择外租2幢民房的朝向、面积、层次。

四、学校积极争取市政府支持,拟在学校控规范围内,规划100亩建设用地,承建经济适用房。该项目的申请报告已获泉州市规划局、建设局、房管局同意并报市政府研究待批。该项目获批实施后,对搬迁校外的教职工,将按照本次搬迁报名顺序,对经济适用房的选购,实行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房的政策。

五、对无意搬迁拟继续留住校内过渡房的教职工,学校将根据房源情况进行重新调整。

六、对继续留住校内过渡房的教职工,学校将严格执行泉师院[2007]2号文《泉州师范学院公有住房管理办法(暂行)》规定,过渡期满3年者,每平方米按11元收取房租。

请各二级学院、机关各部门及时通知所属公务外出、学习进修有关人员(愿意搬迁者须指定学院专人前来办理登记)。

登记地点:行政办公楼后勤管理处管理科409室。

联系人:朱福宁老师

泉州师院公有住房领导小组

OO八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