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泉州师范学院的编号为泉昇招字[2015] 002号的泉州师范学院艺术楼琴房智能安防工程及装修改造,项目业主为泉州师范学院,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泉州师范学院艺术楼琴房智能安防工程及装修改造;
2.2. 建设地点:泉州师范学院内;
2.3. 工程建设规模:基建及工程安装部分:1.土建、电气安装部分预估金额约118万。2.供电主电源补充及配电箱加设:约20万;琴房门禁、监控及智能管理系统:约135万。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 /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 万元;
2.5. 招标类型: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室内二次装修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施工图设计(含概算编制)及施工全过程的指导和配合服务。
2.6.2. 内容:实施性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招标。
2.6.3.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下列资质条件之一:
(1)有效的甲级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有效的丙级及以上建筑工程行业设计资质;
(3)有效的丙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设计资质;
(4)有效的丙级及以上级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资质;
(5)有效的三级及以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
以上资质且应同时具备有效的乙级及以上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资质。
本招标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
3.2投标人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或装修、建筑相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室内装修设计师;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3. 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不适用)
3.4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发售时间:2015年07月17 日8:00至07月23日17:30(北京时间);
4.2. 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2015年07月17日~2015年07月23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30~12:00,下午3:00~6:00(北京时间))前到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湖心街兰台路1号城建档案馆9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人民币。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排序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保证金为 叁仟元人民币,投标申请人应于截标前以现金的方式现场提交。评标结果产生后,未中标单位,招标方将即时返还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在双方签订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合同履行完毕,且中标单位无违约行为,一次性退还给中标单位。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5年 08月06日09时00分,提交地点为泉州市师范学院内(地址:泉州市师范学院艺术大楼音乐与舞蹈学院1栋205会议室),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持有本项目投标报名回执。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有效的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或装修、建筑相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室内装修设计师证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投标方案的补偿:本项目未中标方案,招标人不给予补偿,投标人投标前应考虑投标文件的制作成本等相关费用。所有投标单位的设计方案将无偿给招标人,招标人有权使用其全部或部分设计成果,投标单位不得向招标人提出侵权行为等任何的异议。
8.1. 设计费的组成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9. 招标活动日程安排(北京时间)及地点
内 容 | 时 间 | 地 点 | 主 持 |
获取招标文件 | 2015年07月17日8 时00 分至 2015年07月23日18时00分止 | 泉州师范学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提交质疑书 | 2015年07月24日11时30分止 | ||
领取答疑纪要 | 2015年07月24日15时00分至 2015年07月24日17时00分止 | ||
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期) | 2015年08月06日9时00分止 | ||
开标 | 2015年08月06日9时00分 |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泉州师范学院 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泉州市湖心街兰台路1号城建档案馆9楼
邮编:362000 邮编:362000
查询电话:0595-22792900 查询电话:0595-22287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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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传真:0595-22287696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人:孙先生
201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