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XMCS泉施招字[2016]004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泉州师范学院光子技术研究中心装修工程 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泉州师范学院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招标人为泉州师范学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泉州师范学院东海校区内;
工程建设规模:约110万元
2.2.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设计图纸。
2.3.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089610 元 ;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40 日历天 (从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合格之日止;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5. 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为一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达到合格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取得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参加投标,应按《澳门皇冠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若为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项目经理,年龄应不满60周岁),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1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二级临时建造师的,应满足以下要求:①已按规定在2013年12月31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②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2.2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一级临时建造师的,,应满足以下要求:①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②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注:省外建筑施工企业,须有经福建省住建厅备案的专业且具备住建部核准的资质(指截标时该资质的核准权限在住建部且各省级住建部门无核准权限),同时由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一级注册临时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因本招标项目的专业类别未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中实行评价,所以所有投标人综合信用评价折分系数均为1.0000。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一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一 个标段。
3.7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7 月27 日09时00分至 2016年 8 月 1 日17 时30分前到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奇龙物流大厦8楼821室),购买招标文件每份300元。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合理低价中标法。
(本项目不将投标人的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得分纳入评标定标,根据泉建筑[2015]73号文)澳门皇冠“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经评审合理低价中标法评标办法>的通知”执行,具体细则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投标的时间:2016年 8 月 9 日15:00分(北京时间),逾期拒收。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贰万元人民币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申请人于开标现场用现金的形式提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师范学院
地址: 泉州市东海大街 ,邮编: 362000
电话: 22258798,传真:
联系人: 洪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驻泉州市丰泽区体育西街奇龙物流大厦821室,邮编:362000;
电话: 13685988521,0595-22986625
联系人:小张 。
2016年 7 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