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明建招[2017]5020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泉州师院“刺桐花开”雕塑景观附属台阶工程,建设单位为泉州师范学院,建设资金来源由学校负责第三方筹措,招标人为泉州师范学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泉州师范学院校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31.4557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1.4557万元 ;
2.5. 工期要求: 6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
3.6. 其他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接本项目的能力 。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10 月 9 日8:00时至2017年 10月 13 日18:00时(北京时间)到招标代理公司处以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预算书等材料,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陆仟元人民币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现金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于2017年 10 月 23 日9:00时(北京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持投标报名交易卡,否则将不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泉州师范学院网(网址:/)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泉州师范学院
地址:泉州市东海大街,邮编:362000
电话: 059522919820
联系人: 王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田安路中段恒丰商厦705A,邮编:362000
电子邮件: 85751694@qq.com
电话:0595-22553629,传真:0595-22876917
联系人: 小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