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泉昇华招字第2017013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泉州师范学院垃圾中转站项目监理,招标人为 泉州师范学院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 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
2.1 建设规模:本工程系泉州师范学院垃圾中转站项目,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 建设地点:泉州师范学院;
2.3 建设工期:80日历天;
2.4 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为止;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 标准;
2.6 工程规模:95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具备经年检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的独立法人单位。
3.3 拟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取得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3.4 投标人及其拟派驻项目监理部人员未被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的从业限制期限内;
3.5 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配备须符合闽建建[2014]25号文和闽建建[2013]35号文规定;
3.6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监理服务费计费标准:按照项目的施工合同价作为监理费的计费基价,套用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规定,不优惠,不调整(固定费用)
5. 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
6、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法:
投标人以不记名的方式,于
7、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陆佰圆整人民币;
2、投标保证金形式: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交陆佰圆整投标保证金(现金),经检验密封签名后交由代理公司管理;开标后,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交由招标代理公司代管理,待签订监理服务合同后由建设单位通知退回,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
8、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于
内 容 | 时 间 | 地 点 | 主 持 |
获取招标文件 | 泉州市湖心街兰台路1号城建档案馆9楼招标代理处 | 招标代理机构 | |
提交质疑书 | 传真:0595-22287696 | ||
公布答疑纪要 | 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及泉州师范学院网站/ | ||
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期) | 泉州市湖心街兰台路1号城建档案馆9楼会议室 | ||
开标 |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师范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查询电话:0595-22919820 查询电话:0595-22287696
传真: 传真:0595-22287696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人:许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