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泉州师院文传学院教学走廊艺术橱窗制作安装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泉州师范学院 ,建设资金来源学校自筹,招标人为泉州师范学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泉州师范学院东海校区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 约18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3、4#楼广告牌A立面和3、4#楼广告牌B立面装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75603元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日历天 (从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2.6. 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为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且取得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备注:省外入闽建筑企业参加投标,应按《澳门皇冠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以及《澳门皇冠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无违法违规书面档案记载,若被纳入违法违规书面档案记载的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在其被限制生产经营期间,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若为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项目负责人,年龄应不满60周岁);
①已按规定在
②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①按规定在
②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
3.6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招标图纸按需购买,售后不退。购买图纸预约电话:0595-22985625;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叁仟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场提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泉州师范学院官方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师范学院(盖章)
地址:泉州市东海大街,邮编: 362000
电话:0595-22258798
联系人: 洪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驻泉州市丰泽区体育西街奇龙物流大厦821室,邮编:362000;
电话: 0595-22985625
联系人: 小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