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师院美术大楼一层实验室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1-16浏览次数:171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明建招[2017]502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泉州师院美术大楼一层实验室改造工程,建设单位为泉州师范学院,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泉州师范学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泉州师范学院校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造价约1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及控制价预算说明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9.8789万元

2.5.         工期要求:  30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3.6.    其他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接本项目的能力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116日至2018122日(北京时间)到招标代理公司处以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预算书等材料,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贰仟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现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129900分(北京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持本工程投标报名回执,逾期将不予接受。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泉州师范学院网(网址:/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泉州师范学院     

地址:  泉州师范学院校内     ,邮编:362000

电话:0595-22258798   

联系人: 肖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田安路中段恒丰商厦7,邮编:362000

电子邮件: smja2004@163.com    

电话:0595-22553629,传真:0595-22876917

联系人:  小张

                           2018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