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明建招[2017]5029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泉州师院美术大楼一层实验室改造工程,建设单位为泉州师范学院,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泉州师范学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泉州师范学院校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造价约1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及控制价预算说明;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9.8789万元 ;
2.5. 工期要求: 30天 ;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
3.6. 其他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接本项目的能力 。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16日至2018年1月22日(北京时间)到招标代理公司处以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预算书等材料,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贰仟元人民币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现金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1月2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持本工程投标报名回执,逾期将不予接受。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泉州师范学院网(网址:/)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泉州师范学院
地址: 泉州师范学院校内 ,邮编:362000
电话:0595-22258798
联系人: 肖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田安路中段恒丰商厦7楼,邮编:362000
电子邮件: smja2004@163.com
电话:0595-22553629,传真:0595-22876917
联系人: 小张
2018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