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1: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1、19.1款提到完整的投标文件包含“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的份数及包封要求,但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后的补正表中第1条补正后内容为“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和商务文件两部分组成。”应该按哪一条执行?技术文件是否需要?
答1:招标文件中通用本文件内容补正表修改如下:
附录 通用本文件内容补正表
说明:原则上,招标人应引用《通用本》全部内容,不可随意修改,如确实需要修改《通用本》固有内容的,应当将其修改的内容填入本表中,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
通用本文件内容补正表
序号 | 条款号 | 原通用本内容 | 补正后内容 |
1 | 第二章第2节 第12条款 | 删除原条款的所有内容 | 修改为: 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三部分组成。 12.1 资格审查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资格审查申请函 (2)资格审查申请函附表: 附表1:投标申请人基本情况表(含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附表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和设计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明 附表3:授权委托书 附表4:拟担任本项目设计人员汇总表 附表5:拟担任主要设计人员简历表和注册执业资格(职称)证书 附表6:设计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设计人员到位承诺书 附表7: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 12.2 商务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投标函附表; (3)授权委托书(与资格审查文件一致的可以不再提交); (4)其他(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12.3技术文件包含下列内容: (1)设计说明和设计图纸汇编缩印本(格式附后) (2)展示图 投标文件的技术文件格式及要求按《设计招标文件》《通用本》格式及要求编制 以上所有材料,属复印件的应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开标时无需提供原件核验,但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原件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
2 | 第二章第2节 第20条款 | 删除原条款的所有内容 | 修改为: 19.1 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21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给招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必须持身份证(若是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 |
问2:招标公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1条中对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均有提到“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为:具备有效的建筑设计工程师或建筑装饰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建筑智能化及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但在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有部分要求“盖建筑师执业章、签字”,如要求“装饰工程师或建筑智能化及相关工程师职称”的人员,并不存在同时具有建筑师执业章,应该按哪一条执行?只需具备工程师职称还是应相应具备建筑师资格的人员?
答2: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有部分要求“盖建筑师执业章、签字”,若无建筑师执业章可直接签字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