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夏季是用电高峰期,也是用电安全事故多发期。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用电安全管理,消除各类用电安全隐患,确保学校正常工作秩序,现将有关安全用电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用电安全隐患自查整治工作
(1)即日起至6月15日,各单位应对所属用房的供电线路和供电设施全面开展自查,特别是对重点部位(如师生宿舍、食堂、图书馆、配电房、办公场所、计算机房、实验室等)进行深入检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并做好隐患排查统计和整改情况记录,若有异常应及时上报后勤管理处。
(2)检查重点:是否存在超负荷用电、乱拉接排插、线路老旧、学生宿舍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电动车私拉电线充电、线路跳闸现象频繁等电气隐患。
二、加强电气施工管理
(1)严格规范管理电气施工。各单位自行组织实施的电气线路改造工程,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施工资质,施工人员应持证上岗。凡需开启配电室进行线路施工的,需委托专业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并填报《泉州师范学院施工停电申请表》(详见附表),送至明德物业中心及后勤管理处审核,未经审批一律不许开启配电室停电。
(2)各单位新购置大功率电器(单件功率3KW以上、多件总功率5KW以上)应将购买申报资料或可行性报告报后勤管理处备案;禁止采购和使用无证、套牌、贴牌、假冒伪劣及厂名、厂址等信息来源不明的不合格电气设备,以网络、直销等方式购买的电器产品应严把质量关。
三、加强师生用电安全教育
各单位应普及安全用电常识,加强日常用电管理,健全用电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强化人走灯灭、人走关闭电器开关的习惯养成。
请各单位于2018年6月15日下午下班前将隐患排查统计情况表报送后勤管理处综合科(文科楼A栋114;邮箱:houqin@qztc.edu.cn;纸质版的要加盖单位公章,联系电话:22919815)
后勤管理处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