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机关各部(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确立本科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提高教学质量,表彰坚持党的教育方针、长期从事教学工作、注重教学改革与实践、教学方法先进、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教师,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学校决定开展2018年泉州师范学院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教学名师奖评选办法参照2017年新制订的《泉州师范学院教学名师奖评选办法(试行)》(详见附件1),近三年来获评国家级奖项的教师可破格申报。已获校级及以上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再申报。
2.申报者将以下材料一式两份提交至所在学院,材料包括:(1)泉州师范学院教学名师奖申请表及申报情况汇总表;(2)申请书中提及的论文、获奖材料、教材复印件(论文需复印论文期刊封面、目录、论文,教材需复印封面、封底、目录、版权页),所有复印材料应经学院查验原件无误后加盖学院公章;(3)从教务在线系统打印的申报者本人近三年的本科生课表,如为多人合上课程,申报者需在课表空白处注明本人承担课时,打印的课表需经分管教学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申报材料建议列出目录装订成册。
3.学院在认真审核材料真实性和对照评审条件的基础上,明确推荐意见,于10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报送教务处教学科,并将申请表、情况简表电子版发至316731312@qq.com。逾期不予受理。
4.教务处将先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凡不按要求填写者或申报材料不全者一律不予受理,不进入专家评审范围。
5.文件中所涉及的项目、奖励等数据,除特别说明外,起止时间为2015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
附件:
1.泉州师范学院教学名师奖评选办法(试行)
2.泉州师范学院教学名师奖申请表
3.泉州师范学院教学名师奖申报情况汇总表
泉州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8年10月10日
泉州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8年10月10日印发 |
附件1:澳门皇冠印发《泉州师范学院教学名师奖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