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委(党总支):
为了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凝聚学校综合改革与转型发展的力量,提振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根据《中共泉州市委组织部澳门皇冠建立党员“承诺、践诺、评诺”制度的通知》(泉委组综〔2017〕71号),经研究,决定建立党员“承诺、践诺、评诺”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学用结合,知行合一”要求,以服务中心工作、突出党员作用发挥为目标,以党员正在做的事为重点,通过组织开展“承诺、践诺、评诺”,进一步增强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真正把合格的标尺立起来,把做人做事的底线划出来,把党员的先锋形象树起来,用实际行动体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效。
二、承诺内容
党员承诺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党员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入党誓词、《中国共产党章程》澳门皇冠党员权利义务的规定和中央提出的“四讲四有”“四个合格”要求等。二是按照上级要求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表现。三是完成岗位工作的情况,主要是根据岗位职责和正在做的事,提出本年度要重点完成的2至3个任务。教职工党员重点围绕在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教育改革、做好教书育人、加强教学科研等方面作出承诺。学生党员重点围绕在刻苦学习、道德养成、遵纪守法、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等方面作出承诺。机关各部门的党员重点围绕在建设师生满意部门、创建优质服务品牌、提高服务水平等方面作出承诺。四是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的情况,特别是遵守《澳门皇冠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提出的党员底线要求等。
三、方法步骤
1.作出承诺。党支部引导党员结合岗位职责,采取党员个人承诺、党员集体承诺、党员带领群众共同承诺、党员认领具体项目等方式作出承诺,承诺内容分为共性部分和个性部分。承诺可根据全年工作提出,也可以结合阶段性重点工作、临时性任务或突发性事件提出。每名党员要认真填写《党员承诺书》,由本人签字确认后,递交党支部。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作出承诺。
2.审核承诺。普通党员承诺的内容由党支部逐人逐条审核把关;支委会成员承诺的内容,在党支部审核的基础上,报上级党委审核确认。对联系实际和岗位特点不紧不实的,要督促党员及时修改完善;对不符合实际的,要重新提出承诺事项。
3.公开承诺。党员承诺事项确定后,除在党小组、支部党员大会上通报外,还要在基层党组织党务政务公开栏、局域网、党员QQ群、微信群、公众号等进行公布,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4.认真践诺。每个党员要强化践诺意识,认真做好各项承诺工作。党员个人践行承诺的进展、成效要及时报告党支部。党支部要为党员践行承诺建立“党员承诺”台帐,实行跟踪管理,对没有按时完成承诺事项的党员要及时提醒和帮助,做到完成一项,销号一项。
5.民主评诺。党支部要把民主评诺作为促进学习和做合格党员的重要抓手,结合“三会一课”、党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等会议,组织党员汇报践诺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问题,帮助解决践诺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每年年底前,党支部结合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群众评议、领导点评、组织评定等方式,对党员承诺践诺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议。个人自评要就承诺事项完成情况如实汇报,做到实事求是。党员互评要相互学习借鉴,比学赶超。群众评议要努力扩大参与面,让知情群众评价成效。领导点评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对年度承诺的评议一般每年进行一次,即时承诺可一事一议。党员承诺完成情况和评诺结果要以适当的方式向党员、群众和服务对象反馈,并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和民主评议、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评议为不合格的党员,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置。
四、加强领导
1.加强组织领导。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要把开展党员“三诺”工作作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任务,纳入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责任范畴,制订具体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工作落实。各党支部要针对不同党员实际,引导广大党员围绕正在做的工作进行承诺,立足各自岗位践诺,结合党内生活评诺。各级党员领导要带头承诺、践诺、评诺,切实发挥表率作用。
2.强化督查指导。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要采取召开座谈会、经常性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对开展“三诺”工作情况的督促和检查。机关各党支部要结合部门业务特点,加强对“三诺”工作的具体指导。对“三诺”工作落实不好、党员和群众不满意的,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落实。
3.注重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报刊、广播、手机、网络、微信、微博、微视频、微电影等媒体作用,及时总结和报送“三诺”工作的好做法和好经验,发现和推广公开承诺、认真践诺、民主评诺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导作用,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
附件:泉州师范学院党员承诺书
中共泉州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7年6月19日
抄送: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市委组织部组织科,各党支部。
泉州师范学院党委办公室 2017年6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