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纪检监察室
文章发布日期:2017-05-25
1、连江县地税局筱埕分局副局长吴本智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等问题。2016年6月,吴本智接受该县某企业股东王某在企业食堂包厢内宴请。8月,吴本智接受单位原驾驶员林某在农家饭店宴请,费用500元由林某承担;饭后,其又接受农家饭店老板罗某安排到KTV娱乐,费用1500元由罗某承担。2017年3月,吴本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华安县交通运输局高速办主任谢帆启公款送礼问题。2013年1月至2016年6月,谢帆启先后使用公款13.7万元购买工艺品、烟酒、茶叶等,用于向上级单位工作人员等送礼。2017年1月,谢帆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来源: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察厅网站,2017-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