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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警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文章发布日期:2021-07-16

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具体如下:

1.四川省松潘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党建办主任王勇,进安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赵军等人在换届选举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2021年1月,松潘县进安镇南街社区居委会进行换届选举,南街社区换届选举委员会在未进行民主推荐、未充分征求群众意见的情况下,直接将社区居委会原班子成员作为换届初步候选人层层上报;未及时向县、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反映群众意见;选举现场组织工作不到位、秩序差,导致正式选举中个别非正式候选人当选,对全县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王勇作为南街社区联乡包村领导、赵军作为南街社区包村领导和社区换届选举工作组组长对换届选举工作认识不足、工作不细、指导不力,负有领导责任,南街社区支部书记、主任、时任换届选举委员会主任杨琼友负有直接责任。2021年3月,王勇、赵军、杨琼友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四川省自贡市贡井区成佳镇凤鸣村党支部原纪检委员杨春梅干扰村党支部换届选举正常程序问题。2020年12月,贡井区成佳镇凤鸣村党支部推荐党支部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王某、杨春梅、蔡某被推选为支部委员候选人,杨春梅对蔡某被推选为凤鸣村党支部委员人选有意见,擅自修改6份《党员群众推荐表》,并以此为据向镇党委反映“凤鸣村党支部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党员推荐结果有问题”,要求重新推荐,干扰凤鸣村党支部换届选举正常程序,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3月,杨春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复兴镇红五星村党员代俊华等人拉票贿选破坏村级换届选举问题。2020年12月至2021年1月,东坡区复兴镇红五星村党员代俊华在未被组织推荐为村委换届选举候选人的情况下,通过该村专干杨文君,以宴请等方式联络村党小组组长吴连香等人为其拉票助选,期间代俊华还以赠送红包礼金的方式让吴连香为其拉票助选。2021年1月,代俊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杨文君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吴连香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其余人员根据情节轻重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处分和书面诫勉。

4.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上西街道吴家濠村党员卢慧干扰破坏村委换届选举工作问题。2021年2月,吴家濠村举行村委换届选举,卢慧作为村委委员候选人,在领取三张(卢慧及其父母)合法选民选票后,联合其父亲卢某某采取欺骗手段再次领取三张选票。选举中,卢慧及其父亲领取的六张选票均投票赞成卢慧为村委委员。经统计,卢慧未当选村委委员,其以欺骗手段获取选票的行为,干扰破坏村委委员选举的公平公正,对换届选举工作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2月,卢慧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1-07-15 0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