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2021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立项申报和下半年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立项申报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指项目负责人,下同)须为澳门皇冠: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具有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女性科技人才可放宽至43周岁)。
2.每个申请人最多只能申报1个项目,已承担省部级以上项目或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不能申报。
3.符合《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其它申报条件。
(二)支持方向
项目应具有一定学术价值,具备创新性和研究基础;优先支持有利于提升学校科研创新能力、有一定转化前景、服务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科技类项目;加强学科交叉与融合,优先支持跨学科、跨领域的联合项目;突出项目与平台、团队的有机结合,优先支持以学校科研创新平台和创新团队为依托的项目。
(三)立项程序
采取“个人申报、学校评审推荐、省厅审核立项”的方式进行立项。各学院要加强对项目申报的组织和管理,突出以创新质量和实际贡献为导向,确保立项质量水平,宁缺毋滥。要重视和发现科研后备力量,营造有利于学术创新和青年科研人才成长的宽松环境。学校负责组织本校项目的申报和评审,对项目进行排序后向省教育厅推荐。省教育厅根据各校科研情况和申报数确定立项指标,经审核后予以立项。
申报方式
1、学院申报材料由学院汇总后统一报送科研处(行政楼301)。
2、学院报送材料包括:
纸质版材料包括:
(1)《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推荐汇总表》(加盖学院公章);
(2)《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请书》一式1份。初级职称申请人申报的项目,应附上一位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
电子版材料包括:
(1)《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请书》,应为Word格式,初级职称申请人申报项目的高级职称专家推荐意见粘贴在文档末。
(2)《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推荐汇总表》,应为Excel格式。
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qztckyc@qztc.edu.cn。各学院务必按照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有关材料务必于2021年11月2日前报送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3.项目建议执行时间:2021.12.1-2024.11.30
二、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下半年结题
(一)请各学院及时通知已到期或符合结题条件的项目负责人(包括2017年及之后立项的科技类、2017-2018年立项的社科类项目),按照《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结题工作。对2016年及以前立项的项目予以终止执行,不得报送此类项目结题申请。
(二)申报方式
本次项目结题采取电子化方式进行,结题材料由科研处汇总后,统一刻录光盘后报送省教育厅。
请于2021年11月8日之前报送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材料,纸质版材料包括:
1、项目结题报告书(每个项目1份,学院及财务处均已签章);
2、佐证材料(每个项目1份,能证明符合结题要求即可,尽量精简);
3、项目结题汇总表(每个单位1份,加盖学院公章)。
以上纸质材料均无需装订,请将每个项目材料整理后统一用燕尾夹或回形针夹好报送。
电子版材料包括:
1、项目结题报告书(word版);
2、佐证材料(每个项目1份,能证明符合结题要求即可,尽量精简,PDF版);
3、项目结题汇总表(电子版Excel表)
电子版材料要求:每个项目请单独建立文件夹,并按照“序号+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的规则命名文件夹,序号应与结题汇总表对应。一个项目的结题报告书和佐证材料应置于同一文件夹内。电子版材料请学院汇总后统一发送至科研处邮箱qztckyc@qztc.edu.cn)
因各专项结题要求不同,结题报告书封面及结题汇总表相关栏目均应标明项目所属专项,否则一律按非专项结题要求予以审核。结项报告书请用2021年版,电子版可在本文附件中下载。请各学院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结题工作,逾期不受理!
社科类项目联系人:王旖旎 朱思 0595-22909330
科技类项目联系人:蒋娜红 0595-22909330
附件1.2021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推荐汇总表.xlsx
附件2.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请书.docx
附件3.2021年下半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结题汇总表.xlsx
科研处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