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财政厅澳门皇冠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闽科资〔2022〕18号)精神,现将澳门皇冠: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要求
(一)申报单位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为避免影响本单位其他老师项目申请,请申报截止日前到期项目负责人尽快办结验收手续。
(二)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福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编制科技项目经费预算(包括项目合作单位经费预算)。若省科技厅实际资助经费未达到申请额度,差额部分由项目申报单位自筹解决。
(三)须以企业作为牵头单位的项目类别,鼓励以合作或技术支撑单位参与申报。
(四)项目负责人应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科技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当年度只能申请其中1个项目(后立项后补助项目除外)。
(五)申报项目有合作单位的,应在附件中提交合作协议,协议内容一般包括:项目研究开发内容及分工、知识产权权属、经费筹措及资助经费分配等。协议具体格式可参见《联合申报科研项目合作协议书》(附件2)。
(六)各类项目申报具体要求详见《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和附件中的申报指南。项目申报内容应符合指南中规定的重点支持方向和领域范围;项目目标任务应明确具体,体现项目创新性,技术指标应量化可考核,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疫情防控相关技术研发项目申报。注意合理设置验收成果,以具体可考量可达到为原则,另外务必注意指南代码、资助额度、年龄和研究起止日期等务必按照规范要求填写,以免形式审查不能通过。
(七)因未按通知要求申报,形式审查不通过的项目,将不再受理该项目补充材料或其他项目补充申报。
(八)澳门皇冠:为主牵头的项目类别有: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高校产学合作项目、对外合作项目、引导性项目、创新战略研究项目等。
二、申报、推荐时间安排
(一)因省科技计划项目实行限项申报,科研处将会根据各类项目申报的具体情况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请各学院将本年年度确定申报项目推荐汇总表于2022年9月1日前发送到科研处邮箱:qztckyc@qztc.edu.cn。纸质版申报书(系统导出的草稿版)一式一份,推荐汇总表(盖学院章)以学院为单位于2022年9月13日下午5:00前送至科研处(行政楼301室)。为免影响后续评审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二)项目申报实行网上申报方式。网上申报流程为:申报单位注册登录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申报管理─添加项目申请书─选择相应项目及对应指南代码─填报申请书─上传附件。申报单位申报项目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9日,申报单位未按期提交申请书的视为放弃申请,申报截止时间后将不能提交(申报单位主动撤回不视为已提交;主管单位初审退回修改的申请书可视为项目已提交,申报截止时间后申请书可继续提交);在推荐起止时间内,主管单位将申报材料审核退回修改的,申报单位还可重新提交申报材料。
(三)申报账号由学院科研秘书分配,专家人员账号由新增人员进入省科技计划系统申请。已有专家人员账号需信息更改的,请提前到省科技管理系统进行人员专家信息更新。为避免申报截止日系统拥堵,恐造成无法提交等不必要的情况,请各学院务必提前做好项目汇总提交工作。
三、联系咨询方式
(一)区域发展项目、引导性项目、高校产学合作项目
高新处:0591-87881286 农村处:0591-83517063
社发处:0591-87881503 资配处:0591-87881125
(二)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
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中心:0591-87810353
(三)星火项目
星火办:0591-87883049
(四)对外合作项目、引进重大研发机构资助项目
合作处:0591-87882587
(五)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基础处:0591-87882899
(六)创新战略研究项目、省级新型研发机构非财政
资金购买科研仪器设备软件后补助项目、省属公益类
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专项
规划政策处:0591-87882060、87305039
(七)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新增孵化用房补助
及科技创新平台认定资助项目
创新办:0591-87863003
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0591-87645522
(八)重大科技成果购买补助项目、福建省中科院STS
计划配套项目
成果处:0591-87869033、87271671
(九)系统技术支持
海峡信息0591-87882011、0591-87862982
学校科研处联系电话:蒋娜红 0595-22909330
附件: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财政厅澳门皇冠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及附件.zip
科研处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