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皇冠开展科研项目合同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发稿时间:2024-11-28浏览次数:10

各学院,机关各部(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规范学校科研合同管理,保障科研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及教职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泉州师范学院科研合同管理办法(试行)》(泉师科〔2019〕14号)有关规定,现对科研项目合同进行自查自纠,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查自纠内容

全面摸排、梳理本单位2021年以来签订的科研项目合同情况,已提交科技处或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社科处)的横向科研项目合同、联合申报协议等,不在本次查纠范围。

各单位重点查纠是否存在未经学校授权,以二级单位、科研平台、个人名义等对外签订科研项目合同(含科研外协合同)。如有出现此类情况,需摸清科研项目合同签订时间、内容等信息,完整准确填写《科研合同自查自纠表》(附件1),并附上科研项目合同复印件等材料。

二、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切实履行管理责任,认真做好排查工作,并于12月4日(星期三)前将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科研合同自查自纠表》和相关材料报送科技处(行政楼301室)或社科中心(行政楼708),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王福明,联系电话:22909330;电子邮箱:qztckyc@qztc.edu.cn

王旖旎,联系电话:22919103;电子邮箱:skzx@qztc.edu.cn

 

附件:科研合同自查自纠表

 

 

 

科学技术处   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社科处)

          2024年11月28日

附件:科研合同自查自纠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