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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福建省教育厅澳门皇冠开展福建省第八批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教育系统创新人才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11-18来源:教师工作部(人事处、人才办)作者:任晓敏 点击:369
 

各学院、机关各部(处、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福建省教育厅澳门皇冠开展福建省第八批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教育系统创新人才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2〕65号)转发给你们,请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具体事项如下:

    一、引进名额、对象及类别

    教育系统创新人才项目本批遴选25以内;申报人为福建地域内各高等学校(含部属高校)从海外、省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人选好中选优,确保质量,宁缺毋滥。本次项目分为团队申报、海外与国内人才申报和待引进人才申报。

    二、资格条件

    申报人一般应当取得博士以上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尚未全职来闽工作,或者2021年1月1日后来闽工作已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工作)合同。属于海外引进的,引进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来闽后须全职在闽工作(每年时间不少于9个月),在闽最低服务时间3年。省外著名校应届毕业生、博士后申报时不受工作时间、任职经历和职务限制。其他具体条件详见闽教师〔2022〕65号文件。

    三、政策待遇

    给予团队300万元、海外引进个人200万元、国内引进个人100万元补助(对厦门市引进的,属海外个人或团队,省财政按标准减半予以补助;属国内个人或团队由厦门市给予补助)补助资金50%用于科技创新、创业启动、购买科研设备等,50%用于改善个人或团队生活条件;分两次拨付,入选后拨付一半补助资金,中期评估通过后拨付另一半补助资金,按照“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

    四、材料报送

    1.省引才百人计划”创新人才项目(教育系统类)申报书

    2.相关证明材料,包括①最高学位证书复印件(国外证书须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位认证,认证证书最迟在人选公示时提供);②身份证或护照、或台胞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③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工作)合同或意向书海外、省外任职证明材料;⑤主要成果(代表性论文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等)复印件或证明材料;⑥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⑦所获奖励证书复印件;⑧出入境和在闽工作时间证明(含申报前6个月在闽的完税证明或社保证明)⑨其它证明材料(待引进人选另需提供申报单位出具的来闽创业或工作意向协议书

    请各申报单位12月12日(星期一)前将申报书、附件(一律A4纸复印,需编写目录,注明页码,按清单要求排序)一式1份,装订成册,连同其它个人信息表《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一并报送教师工作部(人事处、人才办)师资科(行政楼901室。报送材料时,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1份和电子文档1份(电子版材料pdf和word版各一份“所在单位+申报人姓名”命名,用U盘拷贝报送)。

    联系人:任晓敏,联系电话:22906239。

 

    附件:1.福建省教育厅澳门皇冠开展福建省第八批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教育系统创新人才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教育系统创新人才项目)个人申报书

       3.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教育系统创新人才项目)团队申报书

       4.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教育系统创新人才项目)汇总表 

       5.申报书填写说明

 

 

教师工作部(人事处、人才办)

2022年11月18日

附件1-5.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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