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通知通告   人事处通知

澳门皇冠推荐2023年泉州市“桐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讲座)教授候选人的通知

时间:2023-04-28来源:教师工作部(人事处、人才办)作者:任晓敏 点击:420
 

各学院、机关各部(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引进、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影响力的领军人才,提高学校学术水平和办学实力,根据《泉州市“桐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规定》(泉教高〔2019〕10号)以及《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澳门皇冠公布2023年泉州市“桐江学者奖励计划”招聘计划的通知》(泉教高〔2023〕7号)精神,现就澳门皇冠:推荐2023年桐江学者特聘(讲座)教授候选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名额

2023年泉州市计划招聘本科高校桐江学者特聘教授5人、讲座教授13人。澳门皇冠:将根据候选人条件对推荐人选进行排序,实际名额分配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

二、岗位设置

桐江学者岗位原则上在二级学科或专业设置,设岗学科(专业)应为重点建设的、对接泉州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或急需紧缺领域的学科(专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优先设岗:

1.入选省级及以上一流学科、重点学科、应用型学科、一流专业、精品专业、特色专业、产教融合示范专业点等项目的学科(专业)。

2.入选省级及以上应用型专业群、服务产业特色专业群项目的核心专业。

3.设有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实训基地等科研创新平台或产教融合平台的学科(专业)。

4.设有省级及以上教学团队、科技创新团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学科(专业)。

5.处于国际、国内学科发展前沿,有望实现重大突破的重点新兴学科或者交叉学科。

三、岗位职责

(一)特聘教授岗位职责

1.讲授本学科核心课程,指导青年教师和学生。

2.准确把握本学科发展方向,提出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位居国内领先水平,力争达到或赶超国际先进水平。

3.面向国际、国内科学与技术发展前沿,紧密结合泉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要求,积极承担各级各类重大科研或科技开发项目,在相关领域开展原创性、关键性研究和攻关,力争取得突破性、标志性成果。

4.对与泉州发展相关的重大基础研究、高新技术和重大社会问题开展攻关,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为泉州市自主创新提供动力。

5.领导本学科学术梯队建设,组建并带领团队进行教学科研工作。

6.与学校商定的其他工作内容。

(二)讲座教授岗位职责

1.开设本学科前沿领域的课程或讲座,指导或协助指导青年教师和学生。

2.对本学科的发展方向和研究重点提供重要咨询建议,促进本学科跟踪国际、国内学术前沿,扩大学科影响力。

3.积极参与组建具有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的学术团队。

4.指导或者协助指导本学科开展与泉州发展相关的重大基础研究和高新技术、重大社会问题及跨学科研究,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5.积极推动受聘高校与高水平大学等学术机构的交流与合作。

6.与学校商定的其他工作内容。

四、申报条件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品德高尚,学风严谨,为人正派,敬业奉献,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精神。

2.学术造诣高深,在本学科研究领域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者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

3.年龄原则上在55周岁以下,特别突出或紧缺、特殊学科的人才可在保证聘期内正常履职的前提下放宽至65周岁。

4.具有博士学位,国内应聘者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海外应聘者应担任海外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助理教授及以上职务或其它相应职务。

5.特聘教授聘期为3年,聘期内须全职在岗工作,每年工作时间不低于9个月;讲座教授聘期为2年,每年在校工作至少3个月(累计工作时间);在签订聘任合同后一年内须到岗工作。

6.经认定的市外泉州市高层次人才中的第一、二、三层次人才,可按程序直接聘任为讲座教授。

7.原则上不接受泉州市高校在职教师申报桐江学者,但到校工作未满一年的或者成果特别突出的除外。

五、岗位待遇

招聘计划总额内的桐江学者奖励金由市财政专项经费核拨。特聘教授奖励金标准为每人每年人民币25万元,讲座教授奖励金标准为每人每月人民币3万元(市财政按每人每年3个月核拨经费)。

六、材料报送

申报材料具体包括:

1.《泉州市“桐江学者奖励计划”候选人推荐表》(一至五项由申报人填写,六至八项由所在学院填写,第九项由学校填写);

2.《泉州市“桐江学者奖励计划”候选人汇总表》;

3.《泉州师范学院推荐人才项目审核表》;

4.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一般包括:(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境外学历还需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3)与学校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合同复印件;(4)在海外任职的证明材料;(5)主要成果(科研项目立项书、代表性论著、论文收录检索证明、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6)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7)奖励证书复印件;(8)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以上材料先一式一份,于5月22日(星期一)下午下班前报送教师工作部(人事处、人才办)师资科(行政楼901室),电子版材料(推荐表和所有支撑材料生成一个pdf)同时报送。候选人经学校研究通过后,另行通知各单位将推荐表和支撑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七、工作安排

1.5月22日前,申报人向所在学院提交有关材料,所在学院委托3名以上具有正高职称的校外知名同行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人学术水平和专业能力进行评议,提出综合评审意见并签名(每位同行专家填写附表中评审意见后由组长填写综合评审意见于附件3第八项,且每位专家需要签名),并将有关材料报送教师工作部(人事处、人才办)。

2.5月31日前,教师工作部(人事处、人才办)会同发展规划处(学科办)、教务处、科技处以及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社科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人业绩材料进行审核。

3.6月15日前,学术委员会审议候选人推荐对象。

4.6月30日前,学校研究确定候选人推荐对象,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市教育局。

联系人:任晓敏、郭倩颖,电  话:22906239(内线6239)。

  箱:rsc@qztc.edu.cn。

  

附件:1.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澳门皇冠公布2023年泉州市“桐江学者奖励计划”招聘计划的通知

2.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澳门皇冠印发《泉州市“桐江学者奖励计”实施规定》的通知

3.泉州市“桐江学者奖励计划”候选人推荐表

4.泉州市“桐江学者奖励计划”候选人汇总表

 



                                教师工作部(人事处、人才办) 

                                2023年4月28日   

附件1-5.rar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