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实验室:
学校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澳门皇冠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福建省教育厅澳门皇冠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闽教高〔2012〕131号)精神,鼓励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教学工作,搭建教师互相交流、学习和展示教学水平的平台,进一步提高澳门皇冠:本科课堂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举办第十二届教师教学竞赛。根据学校的教学工作计划,经研究我院决定本学期开展第十二届教师教学竞赛活动,为使本次竞赛工作能有序正常地开展,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数计学院成立本次教师教学竞赛领导小组,下设教学竞赛办公室和评课专家组。办公室挂靠教务科,具体负责本次教学竞赛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专家组由相关专业的教学能力突出,责任心强,作风正派的教师组成,负责本次参赛教师的授课评审工作。
二、参赛对象
2013年1月1日以前在编,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从事本科教学工作经验1年以上,主讲过一门必修课程,近1学年无教学事故的博士、副高职称(副教授、高级工程师、高级实验师)教师均可参赛。
三、教学竞赛的评分标准
1、教学规范考核评分标准(10分)(详见附件1)
2、课堂教学比赛评分标准(100分)(详见附件2)
四、竞赛原则
1、促进交流、提高教学质量的原则
教学竞赛作为教学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充分发动广大教师积极参与,通过备课、参赛、观摩,推动现代教育理念、方法、技术的运用,提高教学质量。我院要求各教研室利用教研活动时间进行教学改革的交流,以赛促教,以赛促改,以教学竞赛为载体带动一系列教学教研工作,互相学习、互相促进、共同提高,使教学竞赛真正起到辐射作用,促进我院整体教学水平的提高。
2、实行加强教学改革指导原则
专家组每次听课后要在评课表中填写教学改革建议,组长要组织评议,总结出对参赛者的教学改革建议,由教务科将教学改革建议反馈给参赛者,推广科学先进的教学方式、方法与手段,推动教学质量的进一步提高,促进学院课堂教学水平的提升。
3、坚持教学规范考核和课堂教学竞赛相结合的原则
遵守教学规范是教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职业道德的体现,是教师的基本素质的重要表现。教学竞赛必须在全面考核教学规范执行情况的基础上,着重考核课堂授课水平。通过竞赛,奖励和鼓励那些平时全身心投入到教学活动、积极参与教学建设、课堂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欢迎的教师。
4、保证正常教学秩序的原则
教学竞赛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切实有效的措施,在实施过程中应尽量做到不影响正常的教学工作。
5、坚持客观、科学、公正、公平的原则
教学竞赛奖项的评选,必须做到客观、科学、公正、公平。
五、竞赛程序安排
(1)4月25日―5月5日期间,各专业(部)广泛宣传,发动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准备参赛,除2012年参加过“教学新秀”竞赛的老师可自行选择是否参赛外,其他人员均应参加院级教学竞赛。
(2)5月6日―5月12日期间,参赛教师向学院教务科报名,填写《泉州师院第十二届教学竞赛参赛者基本情况呈报表》(见附件3)。
(3)5月13日―5月14日期间,学院本次教师教学竞赛领导小组研究确认各专业(部)提供参赛教师的资格,并进行公示。
(4)5月15日―5月16日期间,学院编制参赛教师的参赛讲授内容、时间、地点,并在数计学院公示栏和网上公布。
(5)5月17日―5月31日期间,院内教师教学竞赛时间,各位参赛教师按要求在赛前提供参赛课题的教案及“教学规范考核”等相关材料送交教学竞赛办公室,专家组听课评议,各专业组织老师参加教学观摩。
(6)6月1日―6月10日期间,由本次教师教学竞赛领导小组依照专家组的打分情况,确定参赛教师的获奖级别,推荐参加校级竞赛的参赛选手。
六、奖励办法
1、按学校相应文件精神,本次我院教师教学竞赛设“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优秀教学奖”一、二、三等奖,并由学院分别颁发奖金300元、200元和100元及获奖证书。
2、参加教师教学竞赛并获院、校奖励的教师可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参考条件。
七、经费来源
本次数计学院教师教学竞赛活动设立专项经费,从我院四项教学包干经费中列支。
附件:1.教学规范考核评分标准
2.课堂教学比赛评分标准
3.泉州师院第十二届教学竞赛参赛者基本情况呈报表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2013年4月27日
主题词: 教学管理 教师 教学竞赛 通知
主 送:教务处
抄 送:院领导、教务科、各专业 共印10份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2013年4月27日
附件1: [点击浏览该文件:2013042757452345.doc]
附件2: [点击浏览该文件:2013042757459953.doc]
附件3: [点击浏览该文件:2013042757465689.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