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研究前沿| 独立保函不当拒付损害赔偿责任研究
研究成果:独立保函不当拒付损害赔偿责任研究
作 者:王金根
发表期刊:比较法研究,2022 (3):186-200.
内容简介:独立保函担保人对受益人承担了两项基本义务,即相符交单下的付款义务,以及交单不符时的拒付通知义务。如果担保人对受益人相符交单予以拒付,或者在受益人交单不符时未能有效发出拒付通知,便构成不当拒付,受益人有权追究担保人不当拒付损害赔偿责任。独立保函下担保人对受益人的不当拒付损害赔偿,仅限于受益人保函下因不当拒付而遭受的损失,而不包括基础合同下的损失;担保人只需对其开立保函时所能预见或所应预见之损失负责;基于保函独立性与付款的迅捷性、确定性,受益人对不当拒付之担保人并不承担轻损失义务,但一旦申请人事后赔偿了受益人,担保人赔偿时有权将此部分扣除。
期刊简介:《比较法研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部主管的国家中文核心期刊和国家一级学术期刊。期刊为CLSCI中国法学核心来源期刊、CSSCI 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来源期刊。
作者简介:王金根,法学博士,陈守仁商学院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国际银行法律与实务研究中心研究员,美国佛罗里达大学、韦恩州立大学访问学者。主要从事国际商法、比较合同法与信用证法等教学与科研工作。主持福建省社科联项目2项,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出版专著《信用证不当拒付损害赔偿责任研究》、教材《国际商法:原理与案例(英文版)》。在Berkeley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 Emory International Law Review以及《比较法研究》等国内外法学刊物发表论文40余篇,其中多篇论文被Corbin on Contracts, The Law of Letters of Credit: Commercial & Standby Credits以及International Sales Law: A Handbook等权威著作援引。曾荣获中国政法大学优秀博士论文奖、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优秀论文二等奖等荣誉。担任加拿大著名银行法期刊Banking & Finance Law Review匿名审稿人。入选福建省高层次C类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