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战杯”泉州师范学院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奖励办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4-12-07浏览次数:289

   

     为加大对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组织协调和指导扶持的工作力度,鼓励澳门皇冠的教师和学生参与“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活动,营造良好的校园科技文化学术氛围,全面展示澳门皇冠:育人成果,激发广大学生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精神,进一步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和实践能力,经研究,特制定如下“挑战杯”泉州师院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奖励办法。 一、获奖项目奖励办法: 凡澳门皇冠:全日制在校学生在各级“挑战杯”大学生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取得的奖项,学校对其取得的奖项,每项颁发相应的证书和奖金(同一成果多次获奖的奖金以最高奖金奖给,不再累计),奖金奖励如下:

1、全国竞赛:一等奖12000元、二等奖8000元、三等奖5000元、鼓励奖2000元;

2、全省竞赛: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1500元、鼓励奖500元;

3、全校竞赛: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800元、三等奖400元、鼓励奖200元。

二、指导教师奖励办法:

指导教师根据学生获奖情况,学校按学生获奖额度的80%予以奖励,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同一成果多次获奖的,奖金以最高奖金奖给,不再累计。

三、组织奖:

组委会根据“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校赛、省赛、全国赛活动的具体情况,依据各二级学院组织工作和竞赛成绩评选2—3个组织奖,将颁发5000元左右奖金和奖牌。组织奖的评选以二级学院为单位计算团体总分,团体总分作为评选组织奖的主要依据。团体总分计算方法主要如下: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各二级学院根据全校的组织机构成立相应的组委会、专家指导小组等,充分体现各二级学院领导重视,有健全的组织结构,措施到位,活动开展深入有序,活动成果显著,可得6—10分。

(二)有计划总结、狠抓落实。竞赛活动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落实、有总结,广泛宣传,深入人心,按照学校统一部署落实好活动的各项工作,取得较好的效果。申报组织奖须有3000字左右的文字材料和相关活动的图片资料,可得6—10分。

(三)活动深入,成绩斐然。竞赛组委会办公室根据各参赛二级学院的作品在校赛、省赛、全国赛中获得奖项计算分数如下:校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鼓励奖分别得10分、8分、6分、2分;省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鼓励奖分别得15分、12分、10分、4分;全国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鼓励奖分别得20分、15分、12分、6分;以上各项分数涉及跨学院组队参赛的由小组成员平均获得,作品获得奖项总分为所有参赛作品得分之和。

四、竞赛奖励办法于2004年11月22日经过“挑战杯”泉州师范学院竞赛活动组委会集体讨论通过,即日起实行,如有异议,可向组委会办公室提出并由组委会负责解释。

 

                                    “挑战杯”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二00四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