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师范学院学生参加省级以上学科竞赛管理办法(修订)》(泉师院教〔2014〕35号)精神,学校拟对2015年参加省级以上各类学科竞赛活动的获奖师生进行奖励。同一赛事既获省级又获国家级的,只取最高一项奖金奖励;仅有省级竞赛的每个获奖项目的奖金总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不含教育厅内涵建设指标项目);已被上级主管部门或学校其他职能部门列入资助和奖励对象的项目,不再予以奖励;大学生英语竞赛只奖励到国家级一等奖(即前往省里参加比赛获奖的学生)。教务处根据各二级学院上报情况进行审核,现将拟奖励师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5年12月16日——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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