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皇冠泉州师院第十三届健美操比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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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皇冠第十三届健美操比赛的通知
 
 
泉州师院第十三届健美操比赛定于20155月底在祖昌礼堂举行,请各二级学院积极组队参加,认真阅读比赛规则。
                                      泉州师院体委
                                     2015年4月2日
                                               
附件:泉州师院第十一届健美操比赛规则
一、比赛总则
本届健美操比赛进行两项自编动作比赛。
1、健身健美操自编动作:
成套动作时间:2′30″±10″(从第一个可听见的声音开始,到最后一个声音结束,不包括提示音)。音乐节拍为24/10秒至26/10秒,不允许出现变奏(前奏不得超过2×8拍),每个参赛队伍由5-8人组成,其中必须有男生,男生的人数不限。各队服装必须统一,身着健美服。
音乐开头2*8拍、结束前1*8拍动作可自编。每个参赛队伍由12-15人组成,自行编排队形。队员服装必须统一,身着啦啦操表演服。
3、每项比赛名次取前6名,两项比赛成绩相加为比赛总成绩,取前三名。并设立最佳编排、最佳组织、最佳创意三个奖项,颁发奖牌。
4、每支参赛队有3个最佳表现奖的名额,由各参赛队推荐,获得奖项的同学将取得泉州师范学院健美操集训队资格,有机会代表学校参加省大学生体育联赛。获得个人表现奖比赛的名单于赛前交比赛组委,并注明联系方式。
4、参赛队伍必须在510之前将参赛队员名单、自编套路名称送交比赛组委会。比赛组委会将组织彩排,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详询:229156765676
二、评分因素及计分方法(10分制)
评分因素包括动作设计3分、动作完成4分、表演和团队精神3分。采取公开示分的方法,裁判员的评分精确到0.1 分。裁判员的评分去掉 1 个最高分和 1 个最低分,中间 3 个分数的平均分即为总分,再减去裁判长减分即为最后得分。比赛成绩和结果不接受申述。
1、动作设计的评分因素(3分)
1)主题健康、充满活力。
2)风格突出、富有创意。
3)动作类型丰富,动作的转换自然流畅。
4)安全性,每出现一次不安全动作扣0.5分。(安全性指运动员在完成技巧、配合动作时表现出的完成动作的能力,只要运动员能轻松自如完成动作即视为安全,但不允许出现反关节动作)
 (5)音乐的选择与动作风格相一致并且配合协调,录音质量高且清晰。刻录在CD第一首,彩排前交组委会。
6)充分利用场地和空间。
7)服饰选择美观协调。
2、动作完成的评分因素(4分)
1)动作完成轻松、准确、流畅。
2)动作完成能体现所选主题的风格和特点
3)动作与音乐必须协调一致。
3、表演和团队精神的评分因素(3分)
1)表现力与热情
2)队形
3)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