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师范学院游泳池安全管理规定

 

泉州师范学院游泳池安全管理规定
 
1、游泳池开放时间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公布,非开放时间禁止进入泳池。
2、游泳池一次允许进入的最多游泳者数为280人,达到人数上限后管理人员必须拒绝其他人员入内。
3、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
确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向每个游泳者宣传游泳安全卫生常识。
4、进行健康检查,加强医务监督。
凡游泳者必须接受本校医疗室的健康检查,检查合格者方能入内(患有肝炎,心脏病,皮肤病,性病,严重沙眼,急性结膜炎,中耳炎,肠道传染病等病患者不得入内)。
5、设置安全标志和救生器材。
救护人员和有关工作人员按时到岗,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开放前认真检查器材设备,放置各种救生器材,熟悉水域情况。深水区和浅水区之间要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6、提高责任感,防止突发事件。
① 要牢牢树立安全意识,把保障师生员工的安全放在首位。
② 教学时间内由任课教师负责游泳者的安全工作,要严格执行游泳教学常规,认真做到课前五准备,课内五执行,课后两检查。
③ 教学以外的开放时间,由带队教师全面负责。学校安排专职救生人员负责安全救护和监督工作.。
④ 救护人员需由专业人员经培训后方能上岗,规定明确的职责,并配戴特定标志——袖标和标志帽。加强救生技术的学习,定期参加专项技术训练,如抛圈,水中解脱,水中负荷拖带,人工呼吸等,不断提高救护水平,以便更好地完成救生任务。工作中保持思想高度集中,全面观察,注意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遇到"突发"事故,要行动迅速,机智果断,勇于救生,敢于负责,把减轻溺水者的痛苦看成是自己应尽的职责。开放完毕要做好清池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妥善处理。
7、进入游泳池要遵守以下规定:
① 听从管理员和教师的指挥。
② 安全第一,严禁跳水和在池中,岸边追逐打闹。
③ 初学者在无管理人员的看护下禁止下水。
④ 泳前认真做好准备活动,禁止在池中做可能产生伤害事故的动作。
⑤ 泳中出现头晕、恶心、冷颤、抽筋等异常情况应及时出水,并向管理人员及时汇报。
⑥ 爱护游泳池的一切设施。
 
   
泉州师范学院游泳池救护员管理规定
1、救护工作应以预防为主,确立有备无患,安全第一的思想,具有高度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对师生员工的安全负责。
2、自觉遵守各项制度,不迟到,不早退。加强救生技术的学习,定期参加专项技术训练,如抛圈,水中解脱,水中负荷拖带,人工呼吸等,不断提高救护水平,以便更好地完成救生任务。
3、做好游泳者的安全管理,严格按深水区、浅水区的规定进行管理,对越界和不服从劝阻的进行警告,警告无效的可清除出场。
4、密切注意池内情况,特别是入池口,深浅分界区等;发现有求救信号,遇溺等异常情况的,应果断迅速采取有效救助措施。
5、上岗时配戴救护人员标志,穿好救生服,配带好口哨,救助用工具,并提前20分钟到岗,将池内警示牌、桌椅、太阳伞、过脚池、循环系统、地面卫生等清洁干净,打开和摆放好。
6、应在规定的岗位责任区上岗或巡岗,不得擅自离岗、并岗或在岗上看书报、闲谈、打瞌睡等,有事离岗要告知同池值班救生员(只限于身体不适和两便),并要在十五分钟内返回。
7、每天结束后必须清查负责的水区域。
8、要每天填写游泳池管理日志,记录每天的天气,使用时间、气温、水温、水质变化、游泳人数、突发事故、过滤机的运转情况及其他维护管理情况。
9、遇上雷、雨天气或其它不利于泳者安全的特殊情况应及时清场,将游泳场关闭。
10、对违反游泳池其它管理规定的游泳者,应予劝阻、警告,对不服从管理的可清除出场。
11、做好水的净化处理工作,熟悉循环过滤系统的使用。
 
泉州师范学院游泳课管理规定
游泳课必须重视安全,要将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并遵守以下“五要”:
1、要遵守健康检查制度,定期参加体检,为参加游泳做好安全健康检查;
2、要认真听取游泳安全教育课或专题讲座;
3、要服从老师进行技术编组,按分组教学内容上课;
4、要参加"游泳互助安全小组",活动时小组要集体行动,互相帮助,发现问题要及时反映,协助老师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5、要严格遵守游泳教学常规,做到"课前五准备,课内五执行,课后两检查"。
课前五准备:
1、进行身体健康检查,不宜游泳者不得下水;
2、认真参加技术测验,以便进行分组教学;
3、学习、熟悉游泳安全制度和有关规定;
4、各小组安排若干学生,配合做好游泳安全工作;
5、检查准备好救生器材,做好下水前准备运动。
课内五执行:
1、执行医务监督,服从有关病弱处理;
2、严格执行游泳池管理制度;
3、严格执行三次点名制度;
4、了解水深,水温等情况;
5、严格执行学校游泳者须知的规定。
课后两检查:
1、全面检查同小组的人数;
2、了解游泳后的健康状况。
 
游泳者须知
1、游泳者必须经过健康检查,检查合格后按规定办理手续方可进入游泳池。
2、凡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肝炎、皮肤病、重症沙眼、急性结膜炎、化脓性中耳炎、肠道传染病、性病、精神病、发热等病在未治愈之前,不得入内参加游泳;女生经期不宜游泳。
3、必须严格遵守游泳池安全管理制度,服从管理人员和教师的指挥。
4、初学者在无管理人员的看护下禁止下水。
5、游泳者应着大方得体的泳装,禁止着白色透明的泳装入池。
6、游泳者要做好准备活动,在更衣室冲淋全身后再入池。
7、饭前半小时或饭后、急剧运动后都不适宜游泳,入水前应做准备活动,下水前用水擦面、胸背及大腿部,以免抽筋。
8、安全第一,严禁跳水、潜水和在池中、岸边追逐打闹,严禁进行其他可能产生伤害事故的动作。不听劝告,若损伤他人,后果自负。
9、遵守公共卫生,杜绝在池内小便、吐痰、擤鼻涕、洗衣物等污染水质的不文明、不道德行为。
10、出现头晕、恶心、冷颤、抽筋等异常情况应及时出水。
11、爱护公物,损坏照价赔偿。
12、更衣室内设有带锁衣柜,钥匙押金20元,丢失锁匙者押金概不退还。
13、如有贵重物品,请向管理人员登记存放。
14、游泳者参加游泳时在路上的各种安全问题应自负,本游泳馆只负责游泳者在游泳池内的安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