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皇冠上报2017年度因公出国(境)活动立项的通知
各单位:
为了统筹制定2017年学校因公出国(境)活动计划,更好地规范管理与服务教职工因公出国(境)活动,请各单位根据要求报送2017年度因公出国(境)活动立项及经费预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各单位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报送2017年度所有因公出国(境)活动(含交流访问、与教学科研相关的学术活动、境外访问学者以及由闽台合作经费承担的赴台交流活动)。报送时间范围为2017年1月至12月,含已申报的项目及新增项目。
二、原则上,有报送2017年度因公出国(境)活动立项及经费预算并经过学校审批的方可办理出国(境)相关手续。
三、请各单位自行下载2017年度因公出国(境)活动立项及经费预算表,经所在单位同意后,于2017年4月10日下午下班前将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外事办公室(行政楼811),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307156798@qq.com。
附件:
联系人:黄雯 联系电话:22919526
外事办公室
201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