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师范学院 物信学院高端工控机 采购合同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甲方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泉州师范学院
乙方:奥拓美(南平)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 物信学院高端工控机采购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开标结果,乙方为成交供应商。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采购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商品名称 | 数量 | 金额(元) | 基本需求(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 交货期 | 售后服务要求 | 报价单位 | 联系方式 |
合同包1 | 1 | 高端工控机 | 2 | 42300 | 机箱:研华工业级IPC-610MB-L; 主板:研华工业级,支持Intel ? 10th generation; 处理器:Intel Core? i9-10900; 风扇:九州风神PLUS cpu散热器; 内存:金士顿16G*4; 硬盘:希捷4T机械,SSD1T固态; 网口:板子千兆RG45*2; 电源:长城金牌800DA,全膜; 视频接口:DP/DVI-D/VGA; 串口:5(4 x RS-232,1 x RS-232/422/485);USB:USB:6*3.2,4*2.0; 插槽:2(32-bit/33MHz),PCI-E:4*(3 x link x 4,1 x link x 1),1*(PCIe x 16(Gen 3)); 键鼠:USB键鼠一套 | 3天内 | 质保期2年 | 奥拓美(南平)科技有限公司 | 198909540806 |
合同总金额(大写)人民币 肆万贰仟叁佰元整 , (小写)42300.00 。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肆万贰仟叁佰 元(¥42300.00 )。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 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安装及调试 ;
4.2交付地点: 泉州师范学院物信学院指定地点 ;
4.3交付条件: 验收合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合同要求 。
5、合同标的应符合采购文件、乙方响应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及相关附件。
5.2符合货物提交的质量保证,具体如下:
5.2.1文本资料:服务详细的产品说明书、合格证书及相关技术资料。
5.2.2货物质量:乙方保证本次所投标的产品均为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性能和质量的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
5.2.3培训:乙方应结合本次提供的货物,有计划地对甲方派出管理、维护人员进行安装现场的基本知识、使用、维护及保养技术的培训。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采购文件、乙方响应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1验收标准:招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规格质量及其它要求,生产厂家的产品说明书、合格证书及技术资料等;国家现行规范;当地监督管理部门要求的安全规范以及采购文件的规定。
6.1.2验收小组:需3人以上(含3人)单数。
6.1.3验收程序:货物验收分出厂检验、货到初步验收、安装调试验收三阶段:
(1)出厂检验:乙方将提供设备、安装材料、工具、软件包和文件的发货清单和计划,发货计划应经甲方认可后实施。乙方需在甲方指定地点进行统一交货,并向甲方提供货物制造厂的质量合格证书。
(2)初步验收: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3天内完成。甲方在设备(含软件)到货后,将按合同规定对所交货物进行清点、核对和商检,对货物基本数量与质量进行初步验收(但不作为最终合格的保证),该验收应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初步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选择退或换货处理:选择换货处理的,乙方需在收到换货通知日起30个工作日内交付合格的新品,逾期未处理的,将予以退货,由此产生的费用和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选择退货处理的,乙方需在收到退货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货物自行运回,如逾期乙方未退回货物,甲方有权将货物退回乙方法定地址,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3)最终验收:由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具体数量、地点及时间运送到安装现场进行安装,在设备安装并投入使用后,试运行无问题之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最终验收(因乙方原因导致无法验收的情况除外),甲方对设备使用与运行、功能完整性与稳定性、质量与标准等方面进行最终验收,验收合格后,签发验收单;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选择通知整改或退换货处理:①选择通知整改处理的,乙方需在收到整改通知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逾期未处理,将按退货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和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②选择换货处理的,乙方需在收到换货通知日起30个工作日内交付合格的新品,逾期未处理,将按退货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和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③选择退货处理的,乙方需在收到退货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货物自行运回,如逾期乙方未退回货物,甲方有权将货物退回乙方法定地址,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供应商参与验收: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7.1所有货款均由泉州师范学院支付。
7.2付款: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经最终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100%合同总金额的货款。
7.3国内生产设备:乙方、收款单位、购货票证开票单位三者应一致,乙方收款账号应为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帐户。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10、违约责任
10.1乙方如有下列违约行为之一,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1)不能达到《招标文件》及投标承诺的要求;
(2)最终验收不合格;
(3)未经甲方同意将项目转包他人;
(4)乙方违反双方签署合同书的其他主要条款;
10.2乙方在货物运输、装卸、安装等各个环节中产生的一切意外事故,包括不可抗拒力因素造成的事故,造成货物或配件的损坏概由乙方负责。
10.3因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损失的赔偿金及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均可由甲方从未支付的合同款或保证金中扣除。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澳门皇冠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乙方对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因产品及服务质量、知识产权纠纷等问题,必须提供保修、包换、包退等服务。
14.2货物安装调试合格后,乙方负责对甲方技术人员进行免费现场培训,培训日程视实际情况另定。
14.3乙方所提供货物(设备、货物或服务)质保期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质保期为24个月。乙方在接到甲方设备故障电话通知起,由于故障而无法工作超过3天,质保期自动延长相应天数(延长天数从故障电话通知之日开始计算)。
14.4质保期内货物一旦出现故障,乙方响应时间不超过4小时,检修人员在2个工作日内到设备安装地点及时排除故障,技术人员在12小时内完成系统恢复正常使用;如果无法恢复的,乙方负责联系厂家技术人员到现场排除故障,厂方人员接到报修后,响应时间不超过24小时;技术人员在72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时,乙方须提供与该系统规格、技术指标相一致的备品,并再到现场完成系统更换及指导工作,以保证实验教学正常运行。
14.5质保期结束后,乙方需终身提供应用咨询及技术帮助,及终身软件升级、维护;系统一旦出现故障,乙方需协助甲方对系统进行维修,远程不能解决的,乙方需派出技术人员2个工作日内到现场进行维修,只收取人员差旅费。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 | 泉州师范学院 | 乙方: | 奥拓美(南平)科技有限公司 |
经营地址: | 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398号 | 经营地址: | 南平市延平区工业路103号 |
单位负责人: | 屈广清 | 单位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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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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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 联系方式: | 0591-87921011 |
开户银行: | 泉州市建行丰泽支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营业部 |
账号: | 35001656007059000262 | 账号: | 1406 0498 0960 1055 166 |
签订地点:泉州师范学院主校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