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师制——贴近大学生的好途径

发稿时间:2005-03-16 未填

在信息化日益发达的社会里,在竞争压力日益加大的大学校园里,如何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已成为众多专家学者关注和不断探索的课题。结合华中师范大学一年来导师制实施的实际和反馈效果,我认为导师制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又一有效途径。

  长期以来,我国高校里实施的是研究生导师制,而对本科生则实行辅导员工作制度,相应的,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的任务也落到了辅导员、分管学生工作的书记、主任等政工人员身上,教师则主要负责授课和科研。这样一来,往往是一个政工人员要做少则50个学生、多则200以上的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令他们抽身乏术。这与我们一直倡导的全员育人的愿望相违背,而导师制的实施则在很大程度上有效解决了这一问题。

  所谓本科生导师制,是指由高校教师担任大学生的导师,对他们进行学习、思想、生活等方面的教育和引导,辅导员则协助、配合导师做好学生工作,并对每一导师组开展的活动进行组织、管理和评估。一般来说,一个导师大约指导8—10个大学生,有效地贯彻了全员育人、服务育人、高校广大教职员工人人都是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的宗旨。自导师制实行以来,从来自学生和导师的反馈意见中,我们发现,导师制的显著优点在于大学生通过与导师的交流有效解决了诸多思想上的困惑,排除了很多心理障碍,使他们在学习、生活、思想和心理各个方面都得到了积极发展。

  导师制的活动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在实施以来的短短的一两年内,已经出现了很多有特色的做法,例如:1.集中指导,个别解惑。导师对共性问题召集学生集中处理,而个别问题则个别予以回答,内容涵盖了思想、学习、生活、心理辅导等方面,帮助学生取得了明显进步。2.开展主题读书活动,组织学生交流读书心得。如开展“爱党、爱国、爱华师、爱学习、人人争当合格政法人”主题读书活动等。还开展了调查访问活动、建立诚信表格、档案管理、非正式交流等等。这些都是提升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的好形式。

  导师制在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过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当然,我们还需认真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抓住机遇,努力开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局面。(作者系华中师范大学政法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所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