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师范学院学生参加省级以上学科竞赛管理办法(修订)》(泉师院教〔2014〕35号)精神,学校拟对2016年参加省级以上各类学科竞赛活动的获等级奖的研究生进行奖励。同一赛事既获省级又获国家级的,只取最高一项奖金奖励;已被上级主管部门或学校其他职能部门列入资助和奖励对象的项目,不再予以奖励。研究生处根据相关学院上报情况进行审核,现将拟奖励学生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17年1月12日——1月14日。指导教师奖励按学校年底绩效奖励办法进行。
反馈电话:0595—22918022。
研究生处
2017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