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师研〔2018〕5号
澳门皇冠印发《泉州师范学院
联合培养研究生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学院,机关各部(处、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泉州师范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泉州师范学院
2018年8月22日
泉州师范学院办公室 2018年8月24日印发
泉州师范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管理办法
为规范联合培养研究生的管理,做好研究生硕士学位点申报和培育工作,确保学校联合培养研究生的质量,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和福建省学位办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联合培养研究生(以下简称“联培生”)是指:与澳门皇冠:签订联合培养协议高校的全日制研究生。
第二条 联合培养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联培导师”)是指取得联培单位导师资格并指导联培生的澳门皇冠:在职教师。
第三条 联培生的学籍、学历、学位仍在原联培单位管理,其课程学习、专业实习和学位论文等要求按照联培单位的相关规定实施。
为确保来校联培生顺利开展教学科研工作,澳门皇冠:为其提供必要的实验场地、实验设备以及图书资料等学习条件,导师负责承担其所使用的实验药品、实验设备、耗材等费用。
第四条联培生来校学习需提前到研究生处办理登记手续,填写《泉州师范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基本情况登记表》(附表1),并提供所在学校或研究生主管部门同意联合培养的证明材料,以及研究生证、身份证等材料,经联培导师、所在二级学院同意后,方可在澳门皇冠:二级学院建立个人学习档案,并申请办理住宿等相关手续。澳门皇冠:相关二级学院于每年6月30日前将下一学年联合培养研究生计划报研究生处,并由研究生处将相关学生信息送至财务处收费中心,以便统一管理。
第五条 联培生申请在学校学生公寓住宿的,需填写《泉州师范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入住公寓手续单》(附表2),按规定缴费方式缴交住宿费,其住宿费用按照双方签订的《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协议》执行。
第六条 联培生在澳门皇冠:学习期间,可申请澳门皇冠:研究生“三助”工作,具体办法参照《泉州师范学院研究生兼任“三助”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第七条 联培生在澳门皇冠:期间知识产权问题,按照双方签订的《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协议》执行。
第八条 澳门皇冠:联培导师所在的二级学院负责联培生的日常管理。澳门皇冠:联培导师是其联培生教育和监管的第一责任人,对其活动负全部责任。联培生在澳门皇冠:学习期间应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对涉及学术不端、违规违纪者,视情况节轻重将受到以下处理:(1)口头警告;(2)通报联培单位,按联培单位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 如因联培生本人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联合培养协议或擅自违反联合培养协议的,学校将保留追责的权利。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附表1
泉州师范学院联培研究生基本情况登记表
姓 名 | 性 别 | (照片) | ||
联系电话/邮箱 | 硕士/博士 | |||
身份证号 | 在澳门皇冠:起止学习时间 | |||
家长联系电话 | 家庭住址 | |||
是否申请住宿 □是□否 | (宿舍号,研究生院填写) | 学号及专业(领域) | ||
联培单位、专业 | ||||
本人承诺 |
申请人签名: | |||
申请人所在联培学校意见 | 所在学校二级学院(盖章):年月日 | |||
导师意见 | 本人将认真履行导师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其进行教育和监管,及时将其学习情况向学院、研究生处通报,确保其顺利完成学业。 导师电话:导师签名:年月日 | |||
泉州师院二级学院意见 | 同意接收。学院将按联培单位的协议规定,认真组织该生的教学和科研活动,做好该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导师签名:二级学院签字(盖章):年月日 | |||
泉州师院研究生处意见 | 签字(盖章)年月日 |
注:联培生提交本表时,需将本人的研究生证、身份证复印在本表背面
附表2
泉州师范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入住公寓手续单
姓名 | 性别 | 年级 | 专业 | ||||
学号 | 手机 | 导师 | 导师电话 | ||||
申请住宿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 | ||||||
申请 理由及承诺 | 本人因,申请在校住宿。住校期间,承诺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服从学生公寓管理,积极参加相关活动,主动联系导师,加强自身安全防范。 申请人签名:年月日 | ||||||
公寓中心 床位安排 | 安排于区号楼室。 经办人签名: 年月日 | ||||||
物业公司 | 住宿押金交纳和钥匙发放情况: 经办人签名: 年月日 | ||||||
宿舍 设施资产确认 | 入住宿舍设施资产是否确认完好。□是□否 学生签名: 公寓楼管签名: 年月日 | ||||||
研究生处意见 | 经办人签名: 年月日 | ||||||
财务处缴费情况 | 经办人签名: 年月日 |
注:①联合培养学生入住前需向所在公寓物业公司交纳住宿押金500元,离校时凭押金条退取,提前进校研究生无需缴纳押金;
②申请者应写明申请原因,并附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③此表一式四份,研究生处、研究生导师所在学院、物业各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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