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师范学院教学设备及服务采购的公告

发布者:陈显银发布时间:2014-12-18浏览次数:211

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泉州师范学院(采购人)的委托,对泉州师范学院教学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采购编号:YFCG201410252

2.委托单位:泉州师范学院

3.采购单位联系人:杨老师   戴老师         联系电话:(0595)22919532

4.委托单位地址:泉州市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采购项目及数量教学设备1批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7.投标人资格

7.1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经营权的独立企业法人;

7.2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的规定,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有效期内(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须装订于投标文件正本中);

7.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7.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泉州市辖区域内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7.5本次采购项目合同号设定预算审核价,合同号1的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161,860.00元整,合同号2的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549,966.00元整,投标报价超过相应预算审核价为无效投标。

8.《采购文件》的获取:

接受邀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即日起,直接从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下载采购文件252泉州师范学院教学设备及服务采购(定稿).doc。采购文件(含电子版图纸)每份人民币100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缴交。需邮寄的另支付邮寄费人民币50元。

9.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1月9日9:00时(北京时间),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0.开标时间:2015年1月9日9:00时(北京时间)。

11.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区温陵路南段178号二楼)。

1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供应商提出质疑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7.4条的约定。

13.本采购项目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new/)、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上公告。

14.《采购文件》备索。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区温陵路南段178号二楼

电 话:(0595)22988718、28131778    

传 真:(0595)22195078

联系人:李先生、林先生

E-mail:yfcg2988718@163.com

开户行:兴业银行泉州分行营业部

帐  号:152300100100077663

收款人: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

                                                  资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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