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师范学院化生院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等实验室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者:陈显银发布时间:2015-10-29浏览次数:88

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受泉州师范学院委托,对泉州师范学院化生院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等实验室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的下述货物、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招标编号:XMWS2015Q077

2、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本采购项目共三个合同包,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3、交货、安装时间和地点:交货、安装时间:合同签订后国产产品30个日历日内、进口产品60日内全部交货、安装完毕。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

(2)投标人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所投货物或服务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畴内;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相关规定。

(4)本次采购拒绝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开标时提交供评委核对)。

(6)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两个及两个以上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业务执行负责人(总经理)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利益关联。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本采购项目共有三个合同包均设有最高限价,合同包一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96000.00元;合同包二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26000.00元;合同包三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00000.00元;当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总价超过最高控制价时,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

6、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15年1028日至2015年114日17:30(北京时间)。

7、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2015年1028日至2015年114日17:30(北京时间)。在上述间的工作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8、招标文件购买方式:招标文件售价每个合同包人民币100元,邮寄另加50元。凡愿意接受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即日起按下述地址到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需提供购买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购买人身份证件。或从对公帐户汇款到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的下述银行帐户购买,汇款时须注明所购买的项目名称和编号,并将购买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包括手机号码和固定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电子邮箱)传真到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确认。供应商可从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本,但必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限付清购买费用。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在收到该款项后开具发票。077发售稿.doc

9、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以电汇或转帐方式将投标保证金(合同包一人民币8000元整,合同包二人民币2000元整,合同包3人民币7000元整)汇入采购代理机构的下述账户,该保证金应在2015年1117日16 :30(北京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转账或电汇的回单上须注明所投项目的采购编号,否则不予确认。投标人凭上述银行单据复印件(可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向本项目采购代理单位财务人员(联系方式见下方)进行确认。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的,视为未提交保证金,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

开标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本招标文件“第三章 13.投标保证金”的规定予以退还投标保证金。

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之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按规定出质疑:(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或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口头质疑不予接受。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提出对招标文件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11、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15年1118日 9:3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泉州市区泉秀路福华商厦(大洋百货)写字楼14D开标室,投标文件由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工作人员负责接收,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2、开标时间、地点: 2015年1118日9:30(北京时间)在泉州市区泉秀路福华大厦(大洋百货)写字楼14D开标室开标。

13、如有变更,代理机构将通过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通知,请潜在投标人关注。

14、供应商对采购代理单位服务不满或者有建设性意见、建议的,欢迎拨打18650506180进行投诉或提出。

采购人:泉州师范学院   联系人:毛老师 、郑老师; 联系电话:0595-22919532、15392150979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地址:泉州市区泉秀路福华商厦(大洋百货)写字楼14D-14E    邮编:362000

    电话:0595-22738619   传真:0595-22738609

联系人:黄小姐、刘先生  保证金确认:0595-22738619

电子信箱:xmwscg@126.com

开户名: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泉州分行营业部       账号:13500101040024326

 

资产管理处

201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