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泉州师范学院”(采购人)委托对该单位所需的图书及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谈判文件编号:QZXHSJ1522(2)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2、采购单位:泉州师范学院
3、采购单位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595-22919532
谈判项目:详见第二部分《项目内容及技术规范要求》
4、预算审核价(人民币):贰拾壹万元整(¥:210000.00);
5、交货时间: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全部交货完毕。。
6、谈判文件公告时间:2015年12月3日起至2015年12月9日17:30时止。谈判供应商应在谈判文件公告时间内,至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索取招标文件,或到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直接下载12.10定稿泉州师范学院图书及服务采购.doc。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注: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所报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投标供应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转账需附上凭证。]
7、谈判人资格:
7.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谈判人应提供书面承诺)。
7.2谈判人应具有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7.3谈判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开标时核对)。
7.4投标人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出版物发行或经营许可证。
7.5.提供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资产负债表),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社保等机构出据的社保缴费证明)的相关材料。(投标人代表应为投标人的正式在职工作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为投标代表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税务部分或社保机构出具的),否则视为无效投标。(自然人除外)
7.6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8、本次谈判如有更改或澄清,均发布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ucapqzzfcg/portal/index.jsp,届时会通知,请投标人随时关注,以免影响投标。
9、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0日下午15:00时,不符合《谈判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0、谈判时间:2015年12月10日下午15:00时
11、递交谈判文件及谈判地点:泉州市区泉秀路福华商厦写字楼(大洋百货)6楼(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室)
1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95 — 22112068
传真:0595 — 22157253 E-mail: zxh266@163.com
开户银行:福建省泉州市建设银行泉州分行(报名费、服务费)
户 名: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35001652490052501498
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泉州市兴业银行丰泽支行
户 名: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152690100100100241
特别提示:谈判人购买招标文件、缴纳中标服务费等款项应汇入以上基本帐户,投标保证金汇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区泉秀路福华商厦写字楼(大洋百货)6楼
资产管理处
2015年12月3日
1、谈判文件编号:QZXHSJ1522(2)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2、采购单位:泉州师范学院
3、采购单位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595-22919532
谈判项目:详见第二部分《项目内容及技术规范要求》
4、预算审核价(人民币):贰拾壹万元整(¥:210000.00);
5、交货时间: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全部交货完毕。。
6、谈判文件公告时间:2015年12月3日起至2015年12月9日17:30时止。谈判供应商应在谈判文件公告时间内,至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索取招标文件,或到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直接下载12.10定稿泉州师范学院图书及服务采购.doc。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注: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所报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投标供应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转账需附上凭证。]
7、谈判人资格:
7.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谈判人应提供书面承诺)。
7.2谈判人应具有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7.3谈判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开标时核对)。
7.4投标人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出版物发行或经营许可证。
7.5.提供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资产负债表),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社保等机构出据的社保缴费证明)的相关材料。(投标人代表应为投标人的正式在职工作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为投标代表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税务部分或社保机构出具的),否则视为无效投标。(自然人除外)
7.6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8、本次谈判如有更改或澄清,均发布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ucapqzzfcg/portal/index.jsp,届时会通知,请投标人随时关注,以免影响投标。
9、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0日下午15:00时,不符合《谈判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0、谈判时间:2015年12月10日下午15:00时
11、递交谈判文件及谈判地点:泉州市区泉秀路福华商厦写字楼(大洋百货)6楼(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室)
1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95 — 22112068
传真:0595 — 22157253 E-mail: zxh266@163.com
开户银行:福建省泉州市建设银行泉州分行(报名费、服务费)
户 名: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35001652490052501498
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泉州市兴业银行丰泽支行
户 名: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152690100100100241
特别提示:谈判人购买招标文件、缴纳中标服务费等款项应汇入以上基本帐户,投标保证金汇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区泉秀路福华商厦写字楼(大洋百货)6楼
资产管理处
201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