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大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泉州师范学院委托对泉州师范学院文传学院演播大厅设备采购、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DHZB2015-017 2、项目名称:泉州师范学院文传学院演播大厅设备采购、安装 3、招标内容及主要技术参数: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招标内容说明及要求》。 4、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本次采购设有最高控制价,合同包一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4489174元,当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价超过最高控制价时,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 6、本项目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及发售期限:2016年05月25日至2016年06 月02日。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从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qz.fjzfcg.gov.cn:9200)下载,购买采购文件的费用应在提交投标文件前认缴。本次招标文件售价100元/份。 7、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06月15日上午9点(北京时间);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6 年06月15日上午9点(北京时间) 9、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泉州市温陵北路699号省197地质大队一号楼二楼泉州市大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10、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可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成交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或质疑期限届满后提出的质疑不予接受。 11、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以电汇或转帐方式将投标保证金汇入采购代理机构的下述账户,且该保证金应在开标前一天下午17:00(北京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转账或电汇的回单上必须注明所投项目的采购编号,否则不予确认。投标人须凭上述银行单据复印件(可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向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财务人员(联系方式见下方)进行确认。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的,视为未提交保证金,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 12、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政府采购相关网站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qz.fjzfcg.gov.cn:9200)、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采购人:泉州师范学院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18876553781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东海大街398号 邮编:362000 采购招标代理机构:泉州市大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温陵北路699号省197地质大队一号楼二楼 邮编:362000 项目联系人:廖先生 联系电话:0595-22667108 传真:0595-22354863 邮箱:27290888@163.com 基本账户: 开户行:建设银行泉州丰泽支行 户 名:泉州市大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号:35001656007052528961 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兴业银行泉州东湖支行 户 名:泉州市大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152530100100100273 特别提示: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缴纳中标服务费等款项应汇入以上基本帐户,投标保证金汇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
资产管理处 2016年5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