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师范学院纺织与服装学院图形工作站等设备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发布者:陈显银发布时间:2018-01-19浏览次数:37

泉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泉州师范学院

乙方泉州壹零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500]QZSCGZX[TP]2017075泉州师范学院纺织与服装学院图形工作站等设备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1.3.1合同附件一:中标服务(仪器设备)一览表;1.3.2合同附件二:投标货物清单;1.3.3合同附件三:投标技术参数表。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金额 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交货期 售后服务要求
1 1-1 图形工作站1 图形工作站1 34 298010 HP Z238 MT 合同签订后 (30 ) 天内交货 五年
1 1-2 图形工作站2 图形工作站2 5 31250 HP Z238 MT 合同签订后 (30 ) 天内交货 五年
1 1-3 交换机 交换机 2 2940 S1850-28P 合同签订后 (30 ) 天内交货 三年
1 1-4 机柜 机柜 1 2150 27U 合同签订后 (30 ) 天内交货 三年
1 1-5 其他机房辅助设备 其他机房辅助设备 1 14150 定制 合同签订后 (30 ) 天内交货 三年
1 1-6 静电地板 静电地板 55 16225 600*600*35mm 合同签订后 (30 ) 天内交货 三年
1 1-7 辅材及系统集成 辅材及系统集成 1 12135 定制 合同签订后 (30 ) 天内交货 三年
合计: 37686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拾柒万陆仟捌佰陆拾元整(¥37686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398号泉州师范学院

4.3交付条件:签订合同30日内完成安装及调试,交货及安装地点由泉州师范学院纺织与服装学院指定地点。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及相关附件。5.2符合货物提交的质量保证,具体如下:5.2.1乙方对仪器及软件包装:仪器及软件应密封包装。包装适应长途运输,能防潮、防震、防锈、防磁等。每件包装上应用不褪色油墨清晰标明件号、长宽高尺寸、毛重、净重、起吊位置、及“向上”、“小心轻放”、“切勿受潮”等字样。5.2.2文本资料:技术说明书(含电气原理图及其符号说明);原产地证明(制造厂产地证明);每台仪器及软件详细的安装手册﹑调试手册和使用保养维修手册;安装完毕后立即进行的验收试验程序说明;出厂货物明细表(含包装和装箱的详细情况说明);其它需提供的通知或文本。5.2.3仪器及软件质量:乙方保证按投标的仪器及软件,向甲方供货。提供的仪器及软件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或具有中国商检部门合格证明的,且仪器设备及软件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本次采购要求。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1项目具备验收条件后,乙方向甲方提出验收请求并提供完整的项目交接资料及交接报告。 6.1.2甲方收到验收请求后组织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报告中将对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并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乙方相应延长所更换货物的相应保证期。 6.1.3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修改意见后,在10天内(当事人另行商定的时间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6.1.4验收标准:货物按生产厂家的产品出厂检验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国家和行业验收规范要求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数量及质量的验收。 6.1.5验收程序:第一步:出厂检验提供设备、安装材料、工具、软件包和文件的发货清单和计划,发货计划应经甲方认可后实施。乙方负责所提供产品的出厂检验,保证产品原产地和技术指标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在采购人指定地点进行统一的设备及软件的安装与设置,并负责将产品送达交货地点,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制造厂的出厂检验报告、质量合格证书或相关资料,进口件提供海关单及制造厂的证明文件。甲方在设备(含软件)到货后,将按合同规定对所交货物进行清点、核对和商检。第二步:安装调试和初验收。货物送至甲方安装现场后,由双方共同对货物的数量、型号规格、基本质量、外包装等逐项检验,并由我方负责安装调试、试运行,完成后,由甲方对设备和运行情况组织初验,该验收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 第三步:项目验收:设备及软件安装调试和试运行结束后,由甲方负责联系有关部门,并会同乙方按规定的标准要求进行联合验收,对所购货物主要指标(如设备配置、型号、数量、品牌指标、可靠性、稳定性等)、安装运行情况和培训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签发《验收报告》;验收不合格,或乙方提供的培训服务未能满足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规定要求,验收将不予通过。在甲方安装现场进行最终检验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若验收不能符合要求,甲方按合同商务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7.1所有货款均由泉州师范学院支付;7.2国产货物支付货款时应提供的资料:7.2.1入库单及验收单。7.2.2成交通知书及合同的原件。7.2.3所有的成交货物都必须提供正式的完税税务发票,正式的完税税务发票复印件(均应加盖采购单位公章及财务专用章)和政府采购申报表(系统打印)。7.3付款:货物一次性安装,甲方在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付清货款给乙方;7.4国内生产设备:乙方、收款单位、购货票证开票单位三者应一致,乙方收款帐号应为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基本帐户。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8.1本项目签约前需缴纳履约保证金,具体如下:乙方在签订合同前向甲方缴纳合同金额约5%的履约及质量保证金即人民币(大写):壹万捌仟捌佰肆拾叁元整(小写¥:18843.00元)。该保证金在乙方供应的货物全部验收合格之日起60个月质保期期满且无质量及售后服务问题时无息退还。

9、合同有效期

9.1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10、违约责任

10.1 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不可抗力除外),且未经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期的,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0.1%。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1%。若乙方逾期交货达30天(含3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10.2 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提供服务(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500元违约金。但是,延期服务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5%。10.3合同生效后若有一方自行解除合同,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赔偿金及违约金从自行解除合同之日计算十日內付清。 10.4合同生效后,若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支付的合同履约及质量保证金;若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双倍返还合同履约及质量保证金。10.5乙方如有下列行为之一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10.5.1 所提供的货物、配件与投标文件的承诺不相符;10.5.2 不能按期交货或交付使用的,并造成合同工期延误,若甲方不终止合同,每延误一日,乙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支付给甲方;10.5.3 不能达到《招标文件》及投标承诺的要求;10.5.4 乙方违反承诺的品牌、生产厂家、报价、质量和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技术与性能、售后服务的内容行为;10.5.5未经甲方同意将项目转包他人;10.5.6乙方违反双方签署合同书的其他主要条款;10.6对于不可抗拒的原因等客观因素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的,双方根据客观情况协商处理;10.7乙方在货物运输、装卸、安装等各种环节中产生的一切意外事故,包括不可抗拒力因素造成的事故,造成仪器及软件或配件的损坏概由乙方负责。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澳门皇冠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甲乙双方所在地均可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质保期:乙方所供设备及软件中品目一、品目二设备提供五年质保,其他整体提供1年质保,质保期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质保期为60个月;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内免费提供上门技术指导、咨询、更换损坏的零件和维修等服务,所有设备提供质保期内保修,并可无限期使用;提供终身免费维护(软件一旦出现问题,提供免费重新安装服务);自购买之日起,可免费提供设备及软件操作方面的技术咨询服务。 14.2售后服务:乙方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产品的质量导致的缺陷,必提供保修、包换、包退服务,乙方在“三包”范围内,无偿提供该货物的技术培训和技术支持;乙方就所提供的货物必在2小时内对用户的服务要求做出响应,一般问题在72小时之内解决,重大问题或无法迅速解决的问题在一周内解决或提出明确解决方案;乙方提供7*24小时电话与网络咨询服务,对于电话与网络无法解决的,在响应后第二个自然日派技术人员上门处理。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合同最终签订以纸质版为准。

 

 

 

甲方: 泉州师范学院 乙方: 泉州壹零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 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398号 住所: 泉州市丰泽区丰泽街道津淮街国际华城3号楼1607
单位负责人: 屈广清 单位负责人: 张书波
委托代理人:
 
 
孙浪涛
委托代理人:
 
康惠婉
联系方法: 13626061160 联系方法: 18859582787
开户银行: 泉州市建行丰泽支行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泉州市丰泽支行营业厅
账号: 35001656007059000262 账号: 13510701040012326

 

签订地点:泉州师范学院东海校区

签订日期:2018年0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