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师范学院教务处在线开放课程制作与应用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1

发布者:陈显银发布时间:2018-02-01浏览次数:41

泉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泉州师范学院

乙方慧科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500]FJYF[GK]2017007-1泉州师范学院教务处在线开放课程制作与应用服务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1.3.1协议附件一:开标一览表; 1.3.2协议附件二:投标货物清单;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金额 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交货期 售后服务要求
1 1-1 教务处在线开放课程制作与应用服务 教务处在线开放课程制作与应用服务 1 3740000 在线开放课程制作与应用服务 至中标之日起,为学校提供3年的在线开放课程的制作与应用服务。 慧科集团司承诺提供三年的课程建设服务,包括课程规划、拍摄、制作、部署上线、更新、应用推广、售后服务。承诺所制作的课程资源可以提供全程课程上线服务,并为老师的福建省省级精品开放课程立项申报书的填写提供支持服务。承诺提供 365*24小时的电话或网络在线支持服务;在课程制作过程中及售后的服务期内,成交方须承诺由专人负责与用户保持长期的联系与服务;承诺安排不少于5人的网络课程制作团队成员在本校提供课程拍摄、上线、运行维护。在未来三年内若教材知识点更新,需补充或更新视频内容的,提供免费修改视频(至少60分钟)服务;
合计: 37400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佰柒拾肆万元整(¥374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 100 个日历日内建课完毕且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泉州师范学院东海校区

4.3交付条件:现场交付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协议及相关附件。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1本招标文件、招标响应文件、协议及国家有关的质量规范、标准规定,均为本招标项目的验收依据。 6.1.2在线课程制作质量不低于《福建省高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标准》要求。 6.1.3初次验收:课程负责人按招标文件、招标响应文件及协议要求进行验收。 6.1.4最终验收:采购人或相关验收单位按招标文件、招标响应文件及协议要求进行验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7.1慧科集团1学分、2学分、3学分、4及以上学分的课程的报价分别为4.8万、8.8万、11万和12.8万,慧科集团投标报价为4.8×5+8.8×20+11×10+12.8×5=374万;备注:在线课程的规划、拍摄、制作、上线、更新维护、应用推广及运行服务。(上表中的数量仅作为本次采购定标和报价之用。乙方的实际供货量以实际建课数量为准,结合各类课程的报价金额进行结算。)7.2 (1)双方签订协议前,乙方以银行转帐方式向采购单位提交中标协议总金额1.25%计算的履约保证金即人民币(大写):伍万肆仟叁佰柒拾伍圆整 (¥:54375.00 )。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后自动转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中标供应商供应的项目全部验收合格后, 质保期满且无质量及售后服务问题时无息退还。 (2)每门签约课程验收合格后,转账支付该门课程全额货款。 (3)如乙方不能交付签约课程,甲方有权扣留全部履约及质量保证金。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双方签订协议前,乙方以银行转帐方式向采购单位 提交协议金额1.25%作为履约保证金,即人民币(大写):伍万肆仟叁佰柒拾伍圆整(¥54375.00 )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后自动转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中标供应商供应的项目全部验收合格后,质保期满且无质量及售后服务问题时无息退还。

9、合同有效期

自协议签订之日至2019年12月31日。

10、违约责任

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均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为实现本协议的商业投入、公证费、律师费、诉讼费和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等);如双方违约,根据实际情况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澳门皇冠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本次建设的课程版权归属泉州师范学院所有,乙方无版权。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双方一致同意,发生无法协商解决的争议后提交泉州仲裁委员会并适用泉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 本项目为甲方的一批在线课程拍摄、制作及应用服务。要求以高标准,高质量的原则,提供优质的服务。服务内容包括课程开发、视频录制编辑、提供在线开放系统平台、课程上线服务平台和后期的课程更新、应用推广。项目服务范围为近3年(2017-2019年)学校遴选的在线开放课程的制作与应用服务。在线开放课程制作必须不低于《福建省高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标准》,每门课程具体的拍摄制作等要求以课程合同为准。投标人应承诺提供三年的课程建设服务,包括课程规划、拍摄、制作、 部署上线、更新、应用推广、 售后 服务。承诺所制作的课程资源可以提供全程课程上线服务,并为老师的福建省省级精品开放课程立项申报书的填写提供支持服务。课程资源必须同时上线至福建省高校在线教育联盟成员高校使用的在线教育平台和泉州师范学院的教学综合平台。乙方不得再向甲方提出增加服务措施所产生的任何费用。 14.2在线开放课程制作必须不低于《福建省高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标准》本项目最终完成的课程成品要与“泉州师范学院教学综合平台”完整对接,完成课程资源上线工作。 14.3乙方提供课程资源目录说明文档、课程基本资源文件、课程片花文件、字幕文件、课外资料、习题以及如何使用上述资源的手册等技术资料。 14.4为保证课程制作质量和未来的MOOC在线学习网站正常工作,乙方负责培训,并不再额外支付费用,使授课教师和维护工作人员能完全熟悉并掌握维护技能,及时排除一般的运行故障。 14.5保修期及售后服务乙方确保提供的产品是原厂、原装、全新产品,各项技术参数指标达到该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以及投标文件的承诺,乙方严格履行服务承诺,若产品出现质量技术问题,更换合格的产品,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延长交付使用的经济责任。乙方提供所承担课程的售后服务,售后服务和质保期为自课程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整(36个月)。具体条款为: 14.5.1 项目小组和服务团队及保障(1)项目小组   作为对客户的第一责任人,在项目结束后,项目小组依然保留联系人作为项目维护责任人,以保证售后的服务质量,其职责如下:  作为乙方对甲方的服务和接口,为乙方所有用户提供365*24小时问题接收服务,负责第一时间获取乙方各用户信息、意见和需求,并协调供应商内部各方面的资源做出及时响应的责任。(2)服务团队及保障 电话、Email故障报修服务,对系统维护、使用中的一些问题进行及时的指导。  乙方在本地设专业服务团队,由资深课程编辑部人员提供服务。为本项目涉及用户提供本地上门和技术援助电话服务。用户可以通过电话、Email或传真等方式进行故障报告。如电话支持无法解决,供应商将在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做出响应,并采取行动排除故障。 对于重大突发事件等关系重大的服务要求,乙方将设立专门的应急保障机构,提供24小时现场应急支援服务。 14.5.2售后服务的承诺( 1)为保证项目结束后系统的正常运行,乙方须承诺向用户方提供全方位的、有效的、及时的维修服务和技术支持。(2)乙方应免费提供现场人员的培训,包括但不限于课程设计建议、操作培训、保养培训和维修培训,免费培训操作人员至熟悉为止。 14.5.3提供 365*24 小时的电话或网络在线支持服务;在课程制作过程中及售后的服务期内,乙方承诺由专人负责与用户保持长期的联系与服务;开通电话专线或在线(建QQ 群或微信群),为本校师生在课程制作及应用操作过程中答疑解惑。 14.5.4安排不少于 5 人的网络课程制作团队成员在本校提供课程拍摄、上线、运行维护。对于本项目内课程已经建设完成并上线运行的视频,在未来三年内若教材知识点更新,需补充或更新视频内容的,提供免费修改视频(至少 60 分钟)服务;若三年内教材知识未更新,而教师有需求,也根据教师需求,更新补拍至少 60 分钟的教学视频(超出 60 分钟之外的,费用另计);若无需求,则不需更新补拍。 14.5.5本项目所有课程建设的运行维护期为3年,在技术维护期内,乙方应保证至少3名专职技术人员进行维护,保证平台及系统正常运行。在服务期内提供365x24小时技术支持响应,2小时内电话响应,8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修复。 14.5.6在拍摄过程中老师有要求补拍或重拍的视频应在 30 分钟内响应,一周内安排重拍或补拍。在遇到技术疑难寻求帮助时,30 分钟内响应。 14.5.7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国家无规定的,协商维护。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协议最终签订以纸质版为准。

 

 

 

甲方: 泉州师范学院 乙方: 慧科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398号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D座2101室
单位负责人: 屈广清 单位负责人: 方业昌
委托代理人:
 
 
 
林建全 余燕忠
委托代理人:
 
 
陈艺伟
联系方法: 18876553781 联系方法: 18650003726
开户银行: 泉州市建行丰泽支行 开户银行: 工商银行北京东升路支行
账号: 35001656007059000262 账号: 0200006209200282357

 

签订地点:泉州师范学院东海校区

签订日期:2018年0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