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公告项目名称:泉州师范学院后勤处学生公寓A区1号楼电热水器设备及服务采购
2、原公告项目编号:FJHD2020004
3、首次公告日期:2020.3.2
4、更正(补充)事项及内容:
原《竞争性谈判文件》P15页第8条款“谈判人需提供的资格证明及有能力履行合同能力的文件(加盖谈判人公章)”:
其他要求:
明细 | 描述 |
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 | a.所投产品如有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3C等),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或证书复印件,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b.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澳门皇冠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09]102号)的规定,空调机、计算机、打印机等九类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本次采购电热水器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是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否则投标无效。(应于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从发布以上清单目录的权威媒体网站下载的网页公告等,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现修改后的要求如下:
明细 | 描述 |
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 | a.所投产品如有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3C等),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或证书复印件,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b.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澳门皇冠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09]102号)的规定,空调机、计算机、打印机等九类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本次采购电热水器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人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且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或提供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截图证明(产品节能认证应在有效期内),否则投标无效。(应于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从发布以上清单目录的权威媒体网站下载的网页公告等,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注:竞争性谈判文件所涉及以上内容时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5.其他通知:
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的所有人员务必严格按照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相关文件,应自觉佩戴口罩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等工作,若因发热或咳嗽或不佩戴口罩或其他原因造成无法进入开标现场,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投标人须充分考虑体温检测等因素并提前到达开标现场。
6、本更正公告是《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都具有约束力。本更正公告若与《竞争性谈判文件》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的内容为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查阅,后查自负。
7、采购单位:泉州师范学院
采购人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595-22919532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398号泉州师范学院
8、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丰海路东海泰禾广场13号楼SOHO 2326室
邮 编: 362000 传 真:0595-28907583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595-22301995
福建恒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