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泉州师范学院“一站式”学生社区第一期物理空间改造(展陈)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泉州市丰泽区华大街道科技路258号宇源商厦517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0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闽正茂[2022]QZ招字第033号
项目名称:泉州师范学院“一站式”学生社区第一期物理空间改造(展陈)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6.051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6.051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采购包预算 | 采购包最高限价 | 谈判保证金 |
1 | 1-1 | 泉州师范学院“一站式”学生社区第一期物理空间改造(展陈)采购项目 | 1(批) | 360510 | 否 | 服务业 | 360510 | 360510 | 0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30天内完成安装及调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须按本采购文件第五章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注:①上述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②依据相关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③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28日 至 2022年11月0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泉州市丰泽区华大街道科技路258号宇源商厦517
方式:电话咨询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0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泉州市丰泽区华大街道科技路258号宇源商厦517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1月0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泉州市丰泽区华大街道科技路258号宇源商厦517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泉州师范学院
地址:泉州市东海大街398号
联系方式:洪老师、杨老师 0595-229195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华大街道科技路258号宇源商厦517
联系方式:小谢 153966112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谢
电 话:15396611257
泉州师范学院“一站式”学生社区第一期物理空间改造(展陈)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
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