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海洋藻类活性物质制备与功能开发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指南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12-09浏览次数:1168

 

      本实验室以海洋藻类活性的分离、纯化、活性分析和应用开发为主要研究方向,重点研究藻类活性物质的制备新工艺和新技术,开发藻类活性物质在食品、日化用品、生物医药等方面的应用。为促进学术合作和交流,扩大重点实验室作为学术交流和科学研究中心的作用,根据科技部《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福建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及实验室发展规划,本实验室设立开放课题,诚挚邀请相关领域的研究人员进行申请,鼓励与本室固定人员联合申报。所申请的开放课题经泉州师范学院学院专家组初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由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审定。

 

一、资助研究方向

1 海洋藻类活性物质制备方法与工艺研究

2 海洋藻类资源调查、藻种分离鉴定、驯化培养方法研究

3 藻类活性物质生物学功能的作用机理机制研究

4 藻类活性物质在食品、日化用品、医药等领域的应用研究

5 海洋藻类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应用研究

二、申请条件:

1、国内外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产业部门和其它单位的科技工作者,均可向我室提出课题申请。原则上开放课题主要支持实验室固定人员以外的科研人员(客座人员和外单位研究人员)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外单位高级研究人员。初级职称的申请人,须由1-2名具有高级专业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2、每项开放课题资助经费为2-3万元,研究期限为两年。

3、研究课题需与本实验室研究方向相关,鼓励和本实验室的相关研究组结合。

4、鼓励学科交叉以及与本实验室优势互补的研究课题。

5、每个申请者和每个单位只能申报一项。项目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以上项目的申请。
6、经费预算须实事求是,切合实际。经费列支范围包括材料费、印刷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等。
三、申请程序及办法
1、申请者自行拟定研究项目,并按要求填写《申请书》,申请书需有课题组主要成员亲自签名,经所在单位签署同意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20161231前递交实验室,申请书包括纸件一式五份和与纸件一致的电子文件。
2、按照“公正合理、择优支持”的原则。申请书由实验室学术委员评审,评审意见将及时通知申请者。对获资助的项目发课题计划任务书,申请者应根据评审意见填写课题计划任务书,由实验室主任复核后方正式列入本实验室开放研究课题。
四、 课题的成果要求与管理
1、实验室资助课题所取得的成果和专利及发表的相关论文、专著等均应标注 “福建省藻类活性物质制备及功能开发重点实验室资助” 以及项目的课题号。第一作者的单位署名应采用双署名(重点实验室排第一或第二位)。未标注署名(或标注不规范)的论文不计入实验室开放课题研究成果。
2、开放课题至少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以上的论文,所有资助项目至少有1篇将本实验室作为第一资助单位(本实验室排第一并带资助项目编号)进行标注的论文。
3、资助课题结束以后三个月内,必须向实验室提交下列材料,由实验室归档:
1)《开放基金课题结题报告》,里面包括研究工作总结及研究报告;
2)发表学术论文复印件,著作;
3)专利与获奖成果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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