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验室以海洋藻类活性物质的分离、纯化、活性分析和应用开发为主要研究方向,重点研究藻类活性物质的制备新工艺和新技术,开发藻类活性物质在食品、日化用品、生物医药等方面的应用。为促进学术合作和交流,扩大重点实验室作为学术交流和科学研究中心的作用,根据科技部《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福建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及实验室发展规划,本实验室设立开放课题,诚挚邀请相关领域的研究人员进行申请,鼓励与本实验室固定人员联合申报。所申请的开放课题经泉州师范学院专家组初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由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审定。
一、资助研究方向
1 海洋藻类活性物质制备方法与工艺研究;
2 海洋藻类资源调查、藻种分离鉴定、驯化培养方法研究;
3 藻类活性物质生物学功能的作用机理机制研究;
4 藻类活性物质在食品、日化用品、医药等领域的应用研究;
5 海洋藻类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应用研究。
二、申请条件
1、国内外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产业部门和其它单位的科技工作者,均可向我室提出课题申请。原则上开放课题主要支持实验室固定人员以外的科研人员(客座人员和外单位研究人员)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外单位高级研究人员。初级职称的申请人,须由1-2名具有高级专业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2、每项开放课题资助经费为2万元,研究期限为两年。
3、研究课题需与本实验室研究方向相关,鼓励和本实验室的相关研究组结合。
4、鼓励学科交叉以及与本实验室优势互补的研究课题。
5、每个申请者和每个单位只能申报一项。项目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以上项目的申请。
6、经费预算须实事求是,切合实际。经费列支范围包括材料费、印刷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等。
三、申请程序及办法
1、申请者自行拟定研究项目,并按要求填写《申请书》(见附件),申请书需有课题组主要成员亲自签名,经所在单位签署同意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2020年11月1日前递交实验室(邮寄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398号泉州师范学院宝龙实验楼449邱老师,17706059836),申请书包括纸件两份和与纸件一致的电子文件。电子文件提交至邮箱qiuyong@qztc.edu.cn(邱老师)。
2、开放课题经费报销在泉州师范学院完成,不支持经费划拨到对方学校。申请者开放项目合作成员之一可为本校教师,项目结题、报销等手续可由本校教师辅助完成。
3、按照“公正合理、择优支持”的原则。申请书由实验室学术委员评审,评审意见将及时通知申请者。对获资助的项目发课题计划任务书,申请者应根据评审意见填写课题计划任务书,由实验室主任复核后方正式列入本实验室开放研究课题。
四、课题的成果要求与管理
1、实验室资助课题所取得的成果和专利及发表的相关论文、专著等且均须标注“福建省藻类活性物质制备及功能开发重点实验室”(Fujian Province Key Laboratory for the Development of Bioactive Material from Marine Algae)中英文字样和项目编号。第一作者的单位署名应将重点实验室排在第一位。未标注署名(或标注不规范)的论文不计入实验室开放课题研究成果。
2、开放课题项目至少发表1篇SCI或CSCD收录文章(将本实验室作为第一资助单位并带资助项目编号)。
3、课题研究期限为2年(2020年12月1日-2022年11月30日),研究任务提前完成的课题可以提前结题。获准资助的课题应按实验室规定,提交年度进展情况报告,本实验室将根据进展情况有权终止资助进展不好的研究课题。资助课题结束以后三个月内,必须向实验室提交下列材料,由实验室归档:
(1)《开放基金课题结题报告》,里面包括研究工作总结及研究报告;
(2)发表学术论文复印件,著作;
(3)专利与获奖成果证书复印件;